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记事一:
一天,我正默想宇宙的创造,被我右上方的天使察觉,那里也有一些天使时不时地默想和推理这个问题。于是,其中一位天使降下来,邀请我加入他们。我进入灵里,与他同去。一到那里,我便被带到君主面前,看到他的大厅里有数百会众,君主就在他们中间。然后,其中一位说:“我们在此注意到,你深入思考过宇宙的创造,这个问题我们也想过好几次,但始终得不出一个结论。因为我们的思维总是粘附着像巨蛋样的混沌概念,宇宙万物依次从这个巨蛋样的混沌中被孵化出来。然而,我们发觉,如此浩瀚的宇宙不可能这样孵化出来。困扰我们的另一个观念是,神从无创造了万物。不过,我们同样发觉,没有什么东西出自无。我们的思想无法摆脱这两个观念,不清楚创造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为此,我们将你从你所在的地方召上来,请你说说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听到这里,我回答:“当然可以。”于是我说:“我曾对这个问题深入思考过很长时间,但一点眉目也没有。不过,由于我被主带入你们的世界,我才发现,若不首先认识到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天使所在的世界,另一个是世人所在的世界,并且世人通过死亡从自己的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那么试图对宇宙创造形成一个结论是徒劳的。后来我还发现,有两轮太阳存在,一切属灵之物从这个太阳发出,而一切属世之物则从另一轮太阳发出;发出一切属灵之物的这轮太阳无非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祂就在这太阳当中;而发出一切属世之物的那轮太阳无非是火。了解到这些事实后,我一度处于启示状态,得以领悟到,耶和华神凭借祂在当中的那轮太阳创造了整个宇宙;由于爱离开智慧无法存在,所以耶和华神出于爱凭借智慧创造了宇宙。我通过目睹你们所在世界和我的肉身所在世界的一切事物确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要解释创造如何自其初始状态发展的,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不过,我处于启示状态期间曾领悟到:属灵的大气从你们世界的太阳凭借热和光一个接一个被创造出来,这些大气本身是实质的。由于大气有三种,随之有三个层级,所以有三层天堂被建立。一层天堂为具有最高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另一层天堂为具有次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再一层天堂为具有最低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不过,属灵的宇宙无法离开属世的宇宙而存在,它要在属世宇宙中产生它的结果和功用(或服务),故与此同时,另一轮太阳被创造出来,一切属世之物皆从它发出,并且三种大气同样通过它凭借热和光被创造出来,这三种大气包裹前三种大气,如同壳包裹核,或树皮包裹木头;最后,水陆球体凭借这些大气通过由土壤、石头和矿物构成的尘世物质被创造出来,成为人类、动物、鱼类、树木、灌木和植被的家园。
“这只是有关创造发生发展的一个极其笼统的轮廓。要解释其中的一切具体细节和步骤,则需要花费很多卷书。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指向这样的结论:神并非从无创造了这个宇宙,因为如你们所说,没有什么东西出于无,而是神凭借天使天堂的太阳创造了宇宙。这太阳来自祂的存在,因而完全是爱与智慧。宇宙万物-我所说的宇宙是指灵界和尘世,都见证并证实,宇宙是通过圣爱藉着圣智被造的。若凭借照亮你们理解力的觉察之光按适当次序和关联考虑这些事,你们就能清楚明白这一点。但是,必须谨记,在神里面合而为一的爱与智慧并非抽象意义上的爱与智慧,而是作为实质存在于祂里面。因为神是独一无二,因而是最初的实质和本质,这实质和本质就是存在和持续存在本身。
“万有都是通过圣爱与圣智被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句经文所表示的: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即圣言)表示圣真,或圣智。这就是为何道(即圣言)在此被称为光的原因;当论及神时,光表示圣智。”当我说完这番话,正要道别时,一道光芒从那里的太阳经由天使天堂照射下来,并进入他们的眼睛,由此进入他们心灵的居所。被如此启示后,他们都赞同我所说的话,然后护送我到前厅;先前那个同伴把我送回家,并从那里升回他自己的社群。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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