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9.因此,凭确认明白的人所组成的每个教会,都认为唯有自己拥有光明,其它教会处于黑暗。因为凭确认明白的人无异于猫头鹰,只能在夜色中看到光明,而白天却视太阳及其光线为浓重的黑暗。一旦虚假教义被自认聪明,并出于自己的才智制造晨光、出于圣言制造夜光的领袖们固定下来,那么拥有这教义的每个教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其情形就是这样。当犹太教会完全荒废时(即我们的主降世时的状态),它不是通过文士和法利赛人大声呼喊说,因为它掌握圣言,所以是唯一拥有天堂之光的教会吗?然而,正是犹太人将弥赛亚,即基督,也就是圣言本身及其全部的全部,钉死在十字架上。先知书与启示录中“巴比伦”所指的教会,除了大声叫喊说,它是所有教会的女王和母亲,凡从它那里退出者都是被教会逐出的杂种后代之外,还会做什么?它就是这样做的,罔顾它将主,救主从宝座和圣坛上拽下来,自己爬上去以取代之的事实。
每个教会,哪怕完全异端的,一旦被接受,不都在国家与城市间奔走相告,宣称唯独它是正统和普世的,拥有飞在空中的天使所要传讲的福音(启示录14:6)吗?谁听不见人群回应说“这是真的”呢?整个多特会议不是将预定论视为从天上降临到他们头上的一颗明星吗?他们不是信奉该教义,如同非利士人信奉亚实突以便以谢神庙里的大衮像、希腊人信奉雅典娜神殿里的帕拉斯神像吗?因为他们称那教义为宗教守护神;殊不知,流星是由幻光形成的大气现象,当这种光冲击大脑时,它能使大脑确认一切虚假(这一点是通过谬误做到的),直到它被视为真光,然后被判定为一颗恒星,最终被人们信誓旦旦地称为明星中的明星。
在确信妄想方面,谁能说得过无神论的自然主义者?面对神的神性事物、天堂的天堂事物,以及教会的属灵之物,他会放声大笑。有哪个疯子不视自己的愚蠢为智慧,视智慧为愚蠢呢?谁能凭肉眼观察将朽木发出的幻光从月光中分辨出来?嫌香者,如患子宫疾病的妇女,不是宁愿驱除香气,而去闻臭烘烘的气味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单凭属世之光,没人能认识到教会已走到尽头,也就是说,在天堂的真理发出光芒之前,教会只剩下虚假教义。虚假看不见真理,真理却能看清虚假;每个人都是这样,以便他听闻真理时,能明白并领悟它;但若人确信虚假,真理就无法被引入觉知,从而存留下来,因为它在那里找不到居所;即便碰巧进入,也会被成群结队的虚假当作异质逐出去。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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