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9.因此,凭确认明白的人所组成的每个教会,都认为唯有自己拥有光明,其它教会处于黑暗。因为凭确认明白的人无异于猫头鹰,只能在夜色中看到光明,而白天却视太阳及其光线为浓重的黑暗。一旦虚假教义被自认聪明,并出于自己的才智制造晨光、出于圣言制造夜光的领袖们固定下来,那么拥有这教义的每个教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其情形就是这样。当犹太教会完全荒废时(即我们的主降世时的状态),它不是通过文士和法利赛人大声呼喊说,因为它掌握圣言,所以是唯一拥有天堂之光的教会吗?然而,正是犹太人将弥赛亚,即基督,也就是圣言本身及其全部的全部,钉死在十字架上。先知书与启示录中“巴比伦”所指的教会,除了大声叫喊说,它是所有教会的女王和母亲,凡从它那里退出者都是被教会逐出的杂种后代之外,还会做什么?它就是这样做的,罔顾它将主,救主从宝座和圣坛上拽下来,自己爬上去以取代之的事实。
每个教会,哪怕完全异端的,一旦被接受,不都在国家与城市间奔走相告,宣称唯独它是正统和普世的,拥有飞在空中的天使所要传讲的福音(启示录14:6)吗?谁听不见人群回应说“这是真的”呢?整个多特会议不是将预定论视为从天上降临到他们头上的一颗明星吗?他们不是信奉该教义,如同非利士人信奉亚实突以便以谢神庙里的大衮像、希腊人信奉雅典娜神殿里的帕拉斯神像吗?因为他们称那教义为宗教守护神;殊不知,流星是由幻光形成的大气现象,当这种光冲击大脑时,它能使大脑确认一切虚假(这一点是通过谬误做到的),直到它被视为真光,然后被判定为一颗恒星,最终被人们信誓旦旦地称为明星中的明星。
在确信妄想方面,谁能说得过无神论的自然主义者?面对神的神性事物、天堂的天堂事物,以及教会的属灵之物,他会放声大笑。有哪个疯子不视自己的愚蠢为智慧,视智慧为愚蠢呢?谁能凭肉眼观察将朽木发出的幻光从月光中分辨出来?嫌香者,如患子宫疾病的妇女,不是宁愿驱除香气,而去闻臭烘烘的气味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单凭属世之光,没人能认识到教会已走到尽头,也就是说,在天堂的真理发出光芒之前,教会只剩下虚假教义。虚假看不见真理,真理却能看清虚假;每个人都是这样,以便他听闻真理时,能明白并领悟它;但若人确信虚假,真理就无法被引入觉知,从而存留下来,因为它在那里找不到居所;即便碰巧进入,也会被成群结队的虚假当作异质逐出去。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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