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主当时对门徒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基督教会末期的,这一事实从启示录很清楚地看出来,启示录包含关于时代完结和主降临的类似预言。1766年出版的《揭秘启示录》详细解释了启示录的每一节经文。由于主在门徒面前论到关于时代完结和祂降临的话,与祂后来通过约翰在启示录中关于这个主题所揭示的是一致的,所以很明显,祂指的不是别的完结,而是指当今基督教会的完结。此外,但以理书进一步预言了该教会的结束;因此,主说: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那荒凉的可憎站在圣地的时候,读者须要理解。(马太福音24:15; 但以理书9:27)
其它先知书也有类似的话。这种荒凉的可憎就存在于当今基督教会中,这一点在附录中会变得更清楚;因为那里说明,当今教会没有一个真理存留,除非一个新教会兴起,以取代当今教会,否则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4:22)中的话说:“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今天这样的基督教会完结和毁灭到了这种程度,地上那些确认它的虚假之人无法看到这一点,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这种确认可以说给理解力蒙上了一层面纱,从而防止任何东西潜入他们的脑海,拉起绳索和木桩,让理解力用来建立和塑造它的神学体系,就像建立一个坚固的帐棚一样。对此,可以补充的是,属世理性官能可以确认凡它喜欢的东西,因而可以同等地确认虚假和真理;当被确认时,它们都出现在相似的光,只是不知道这光是像梦境中的那样的幻光,还是像白天那样的真光。但那些仰望主,并从主那里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所拥有的属灵理性官能,则完全不同。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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