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58

758.主当时对门徒

758.主当时对门徒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基督教会末期的,这一事实从启示录很清楚地看出来,启示录包含关于时代完结和主降临的类似预言。1766年出版的《揭秘启示录》详细解释了启示录的每一节经文。由于主在门徒面前论到关于时代完结和祂降临的话,与祂后来通过约翰在启示录中关于这个主题所揭示的是一致的,所以很明显,祂指的不是别的完结,而是指当今基督教会的完结。此外,但以理书进一步预言了该教会的结束;因此,主说: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那荒凉的可憎站在圣地的时候,读者须要理解。(马太福音24:15; 但以理书9:27)

其它先知书也有类似的话。这种荒凉的可憎就存在于当今基督教会中,这一点在附录中会变得更清楚;因为那里说明,当今教会没有一个真理存留,除非一个新教会兴起,以取代当今教会,否则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4:22)中的话说:“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今天这样的基督教会完结和毁灭到了这种程度,地上那些确认它的虚假之人无法看到这一点,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这种确认可以说给理解力蒙上了一层面纱,从而防止任何东西潜入他们的脑海,拉起绳索和木桩,让理解力用来建立和塑造它的神学体系,就像建立一个坚固的帐棚一样。对此,可以补充的是,属世理性官能可以确认凡它喜欢的东西,因而可以同等地确认虚假和真理;当被确认时,它们都出现在相似的光,只是不知道这光是像梦境中的那样的幻光,还是像白天那样的真光。但那些仰望主,并从主那里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所拥有的属灵理性官能,则完全不同。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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