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58

758. 主对门徒所

758. 主对门徒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基督教会末期的,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可知。启示录中也有涉及世界的末了与主来的类似预言,我在1766年所写的《破解启示录》一书详细解释了它们。既然主当着门徒的面所说关于世界末了与祂来的话,和祂后来藉约翰通过启示录对该主题的揭示一致,那么显而易见,祂无非意味着当前基督教会的终结。此外,但以理书也有关于该教会的预言,故主说: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马太24:15;但以理9:27)
  其它先知书也有类似的话。
  这种毁坏的可憎就存在于当今的基督教会,这一点在附录中显得更清楚,其中将看到,该教会连一个真理也不再存留,除非必兴起一个新教会以取代当前教会,否则,按照马太福音(24:22)中主的话说,“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对于地上那些执着于虚假信仰的人来说,要他们明白如今的基督教会已到了走到尽头并被毁灭的地步,是不可能的,因为证实虚假就是否认真理;所以,这就象是在觉知下面设置了一个帷幕,从而防止解开绳索和推倒木桩的东西进来,如今基督教会的体系,就象一个坚固的帐篷,它原本就是通过这些绳索和木桩建立并成形的。此外,属世的理性官能会证实它想要的任何事,因而既能证实虚假,同样也能证实真理;并且一旦证实,这二者会显现在类似的光里,但它却没有办法告知,这光是如梦中的幻光一样虚幻,还是如白天的真光一样真实。但属灵理性官能,即那些注目于主,在祂引领下热爱真理之人所拥有的官能,则全然不同。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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