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世界的末了”可通过尘世的各种事物来说明,因为地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会衰退并腐朽,但以交替变化的形式进行,也就是所谓的循环。时间,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就经历这些循环。总体上,年是从春到夏,从夏到秋,然后终止于冬,再从冬回到春;这是热的循环。细节上,天是从晨到午,从午到暮,然后终止于夜,再从夜回到晨;这是光的循环。每个人也经历这样的自然循环,其生命历程从婴儿开始,由此成长到青少年与成年,再由此到老年,然后死亡。一切空中的鸟、地上的兽也是一样。同样,一切树木始于幼芽,再继续生长至完全,然后逐渐凋零,直到枯萎。一切灌木与植物,甚至每片叶子,每朵花也是这样,土地本身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贫瘠,一切静止的水会逐渐浑浊。所有这些事物的终结都是交替进行的,是自然和暂时的,然而也是周期性的;因为当一个事物从起源走向终结后,类似于它的另一个事物就会兴起;因此,万物皆出生,死亡,再出生,以便创造可以持续下去。教会的情形几乎一样,因为一个人就是一个教会,并且总体上构成教会,一代接着又一代,每一代的性情都不一样;罪孽一旦根深蒂固,即有了对它的倾向,就会传给后代,并且只有通过唯独主所带来的重生才能被灭绝。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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