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4.教会终结的方式各种各样,主要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之类的事发生;当出现这种情形时,本质上的良善,即所谓的属灵之善不再存在。那时,仅仅诸如道德生活所带来的属世之善被认为是善。真理和同在的良善走到尽头的主要原因,是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相对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些爱就是所谓的对己和对尘世之爱。当爱己占主导地位时,它就是爱神的对立面,当爱尘世占主导地位时,它就是爱邻的对立面。爱己就是只想自己好,而不想别人好,除非为自己的缘故;爱尘世也是一样;若发展这些爱,它们会象坏疽一样传播,遍及全身并逐步摧毁它的各个部位。这种爱侵入了教会,从巴比伦以及对它的描述显而易见(创世记11:1-9;以赛亚 13; 14; 47; 耶利米 50;但以理 2:31-47; 3:1-7 seq.; 5; 6:8-28; 7:1-14; 启示录17和18全文)。巴比伦最终将自身抬升到如此地步:不但将主的神性权能转到自己身上,而且还极尽所能地占有全世界的财富。除古巴比伦外,很多教会领袖,若其权力不受限,因而被抑制,也会迸发出类似的爱,这一点可从某些并非毫无意义的征兆与迹象推断出来。那么接下来,除了这种人会视自己为神,尘世为天堂,并滥用教会的一切真理外,还能发生什么事呢?对于纯属世之人,认识并承认本为真理的真正真理是不可能的,神也不会赋予他这样的真理,因为它会颠倒,并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外,还有其它原因导致善与真和随之教会的终结;但那些原因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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