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4.教会终结的方式各种各样,主要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之类的事发生;当出现这种情形时,本质上的良善,即所谓的属灵之善不再存在。那时,仅仅诸如道德生活所带来的属世之善被认为是善。真理和同在的良善走到尽头的主要原因,是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相对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些爱就是所谓的对己和对尘世之爱。当爱己占主导地位时,它就是爱神的对立面,当爱尘世占主导地位时,它就是爱邻的对立面。爱己就是只想自己好,而不想别人好,除非为自己的缘故;爱尘世也是一样;若发展这些爱,它们会象坏疽一样传播,遍及全身并逐步摧毁它的各个部位。这种爱侵入了教会,从巴比伦以及对它的描述显而易见(创世记11:1-9;以赛亚 13; 14; 47; 耶利米 50;但以理 2:31-47; 3:1-7 seq.; 5; 6:8-28; 7:1-14; 启示录17和18全文)。巴比伦最终将自身抬升到如此地步:不但将主的神性权能转到自己身上,而且还极尽所能地占有全世界的财富。除古巴比伦外,很多教会领袖,若其权力不受限,因而被抑制,也会迸发出类似的爱,这一点可从某些并非毫无意义的征兆与迹象推断出来。那么接下来,除了这种人会视自己为神,尘世为天堂,并滥用教会的一切真理外,还能发生什么事呢?对于纯属世之人,认识并承认本为真理的真正真理是不可能的,神也不会赋予他这样的真理,因为它会颠倒,并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外,还有其它原因导致善与真和随之教会的终结;但那些原因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17.后来,我打听哪里能找到主张分裂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并且头脑最为敏锐的学者。有三个人上前来,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怎能将神性三位一体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个位格自身或单独为神和主呢?若是这样,虽然口称一位神,但这和你们心里想的相去甚远,犹如南辕北辙。”对此,他们回答说:“相差没那么远,因为这三个位格拥有一个本质,神性本质是神。在世上,我们是位格的三位一体的维护者,我们负责监护我们的信;在这信中,每个神性位格都有自己的职责:父神负责归罪与恩赐,子神负责代求与调解,圣灵神负责履行归罪和调解的服务。”
“你们怎么理解神性本质?”
“神性本质就是全能、全知、全在、无限、永恒、同尊同荣。”
“若这本质能使许多神成为一,那你们也可以再加上更多神,如第四位,就是摩西、以西结、约伯提及的、被冠以‘全能者’的神。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早就做过这种事,他们将相同的属性和相似的本质归给他们的诸神,如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哈迪斯、阿波罗、朱诺、狄安娜、密涅瓦、墨丘利、维纳斯,尽管他们不会说所有这些都是一个神。而且,如我所理解的,你们三个人在这方面的学问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本质,但你们无法将自己合并成一个学者。”
他们闻言笑着说:“你在开玩笑。这与神性本质不同。神性本质是一,不能分割为三。它既是单独的,也是不可分割的。分割和分开不适用于它。”
对此,我回敬道:“那就让我们好好讨论这个问题。你们如何理解‘位格’(person)?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位格’这个词不是指另一位当中部分或品质,而是自行存在物。这是‘位’一词的定义,教会领袖们都是这样定义的,我们同意他们的定义。”
“这就是‘位格’的定义吗?”
“是的。”
“那就是说,子里面没有父的部分,圣灵中也没有父或子的部分了。由此可推知,每一位自行支配,拥有各自的权能,因此除了适合每一位、因而可随意沟通的意愿外,就没有能将它们联结起来的任何事物了。那么,这三个位格岂不成了三个独立的神了吗?再仔细听:
你们已将‘位格’定义为自行存在者,所以你们是在说,存在三种实质,你们将神性本质划分为这三种实质了。然而,你们又说这是不能分割的,因为神性本质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此外,你们将不存在于其它位格,甚至无法与其它位格沟通的属性,即定罪、调解和执行归给每种实质,也就是每个位格。由此除了推出这三个‘位格’是三位神外,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听到这些话,他们退缩了,说:“容我们讨论一下这些说法,然后再给你答复。”
当时旁边站着一位智者,听了这些辩论说:“我不愿通过如此精细的网络来看待如此高深的话题。撇开这些细节不说,我分明看出你们思想中有三位神的观念。但由于你们羞于在全世界面前公开这样说(若这样做,你们必被视为疯子和傻子),所以为了避免受辱,你们只好嘴上声称一位神。”然而,这三个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不理会这番话;离开时,他们嘴里咕哝着从玄学摘选的一些术语。这提醒我,玄学是他们的三脚架,他们愿意通过这三脚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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