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4.教会通过各种方式完结,尤其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完结。当虚假看似真理时,本质上或本身为良善,并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不再存在。然后,被视为良善的良善只是属世良善,是道德生活的产物。真理的完结,以及良善随着真理的完结,主要是由于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对立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两种属世之爱被称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自我之爱掌权时,它是对神之爱的对立面,当世界之爱掌权时,它是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自我之爱就是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世界之爱也是如此。当这两种爱被培养时,它们就会像坏疽一样在全身蔓延,并逐渐摧毁整个身体,或身体的各个部位。这种爱已经入侵了教会,这一点从巴比伦和经上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创世记11:1-9; 以赛亚书13; 14; 47; 耶利米书50章; 但以理书2:31-47; 3:1-7等; 5; 6:8-28; 7:1-14; 启示录17 和18章从头到尾)。巴比伦最终将自己高举到这种程度:它不仅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还竭尽全力地抓取世界上所有的财富。
从并非完全没有意义的迹象和表象可以推断出,如果巴比伦之外的许多教会领袖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和约束,那么类似的爱就会在他们中间爆发出来。由此可知,这样一个人会视自己为神,视世界为天堂,并歪曲教会的一切真理。纯属世人不可能认识并承认本身为真理的真实真理,神也不能将这样的真理赐予他,因为它很快就会落入扭曲的心智,或它的对立面,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还有其它原因导致真理和良善的完结,从而导致教会的完结;但这些原因都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