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5

75.由于本章的主题

75.由于本章的主题是神创造者,故它也必须论述宇宙的创造,就象有关主救主的下一章也必须论述救赎那样。不过,没人能对宇宙的创造形成正确的观念,除非他的理解力首先通过最一般的概念被带入一种觉察的状态。这些一般概念如下:
(1)有两个世界:即天使与灵人所在的灵界和人类所在的尘世。
(2)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灵界太阳放射热和光,它的热本质上是爱,它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作用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热作用于他的意愿,光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但尘世太阳纯粹是火,所以它的热毫无生命可言,它的光也一样。这些起到包裹和支撑的作用,以使属灵的热和光能传给人类。
(3)灵界太阳所发出的这二者和由它们所产生的灵界万物都是实质的,被称为属灵的。而尘世太阳所发出的这二者和由它们所产生的尘世万物都是物质的,被称为属世的。
(4)这两个世界都各有三个层级,被称为高度层级,并因此有三个区域。三个天使天堂照着这三个层级被排列;人的心智也是,因此它们与这三个天使天堂相对应。两个世界的其它事物之间也有类似的对应关系。
(5)灵界事物与尘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6)有一个秩序存在,在这两个世界中,一切受造物都符合这个秩序。
(7)我们必须先对这些事形成某种概念,否则,人的心智对这些问题一无所知,很容易落入自然创造宇宙的观念,而只能仅仅依靠教会权威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然而,由于人的心智并不知道创造是如何成就的,所以它一旦往深层探究这个问题,就会一头栽入否认神的自然主义。不过,要逐一准确解释和论证这些命题,那将是一部鸿篇巨制。而且,这并非本书所旨在的神学体系的主要部分或主题。所以,我只简单地讲述几个经历,以便神创造宇宙的概念能由此孕育,而某些代表它的后代能通过这样的概念生出。

揭秘启示录 #505

505.启11:9.

505.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当所有已经处于并将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直到现教会结束和新教会开始的人,都听到并将要听到这两个基本要素,即对主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作为时。“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是指所有处于并将要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的改革宗信徒;“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AR 483节);“各支派”表示教会的虚假和邪恶(AR 349节);“各舌头”表示对它们的承认和接受(AR 483节);“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因此,这四者表示所有已经这样,并将要这样的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因而表示所有已经在大城里的人,和所有此后像他们一样从世上来到那里的人。“他们的尸首”或这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前面所提到的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AR 501节);“有人观看”表示当他们听到并将要听到它们时,因为“观看”论及他们的尸首,“听”论及这两个基本要素;“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也就是说,直到现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就能明显看出,“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在灵义上表示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事物。“三天半”之所以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是因为“天”表示状态,数字“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半”表示开始;因为“三天半”与“一周”所表相同;一周中的“六天”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第七天”表示神圣之物;因为“三个半”是数字“七”的一半,“七天”构成一周,一个加倍的数字和组成它的除开后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
“三”表示完整,因而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
以赛亚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撒母耳记:
耶和华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又: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又:
耶稣对彼得说,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约翰福音:
主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这圣殿要拆毁,祂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约翰福音2:19)
又: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又:
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6:14; 何西阿书6:2; 出埃及记3:18; 10:22-23; 19:1, 11, 15-16, 18; 利未记19:23-25; 民数记19:11至末尾; 31:19-24; 申命记19:2-3; 26:12; 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24:11-13; 但以理书10:1-3; 马可福音12:2, 4, 6; 路加福音20:12; 13:32, 33)。“七”和“三”一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但“七”论及神圣的事物,“三”论及不神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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