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后来,天使向导与宾客们谈论了他的同伴,说他奉命带领他们,并向他们展示了君主宫殿的壮丽和它里面的奇观;他们还与君主共进午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他们可以和你们聊一会儿吗?”他们就走近,开始交谈。一位智者是宾客之一,他说:“你们明白你们所看到的东西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稍微明白一点。”然后他们问他:“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为什么穿成这样?”他回答说:“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代表主;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代表教会,因为天上的婚姻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头上戴着法冠,穿着外袍、内袍和以弗得,像亚伦(出埃及记28章)一样;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头上戴着冠冕,穿着长袍,像女王一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代表只持续到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什么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边,因为教会之人貌似凭自己有智慧,随着他变得智慧,他从主那里接受爱,或说他从主那里接受爱,与他变得智慧成正比。此外,右手表示能力,爱通过智慧拥有能力。但如前所述,结婚之后,这种代表就变了,因为这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他智慧的爱。然而,这后一种爱不是我之前提到的爱,而是第二种或次要的爱;因为这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那里得来的爱。对主之爱,就是先前或前面提到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这爱存在于丈夫里面;因此,结婚之后,两个人,即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什么你们男人不站在新郎,即现在的丈夫旁边,而六个童女却站在新娘,即现在的妻子旁边呢?”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归入童女之列,数字六表示一切或全部和完整。”但他们说:“这是什么意思?”他回答说:“童女表示教会,教会由男女组成;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启示录14:4)
由于‘童身(即童女)’表示教会,所以主把教会比作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由于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儿(或女子)。主还以大卫诗篇中的这些话来描述祂与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仪式不是更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在天堂,由于主自己和教会的代表,这是不合适的。在地上,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如此,在我们这里,牧师确实会主持订婚仪式;他们听取、接受和确认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姻的本质,一切后续仪式,或接下来婚姻的其它一切方面,都是这同意所采取的各种形式。”
787.“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教会中更有学问的人对这些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这从“希奇跟从那兽”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希奇跟从那兽”当论及表面上通过设计出来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与圣言的不一致时,是指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的接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742, 752节)。“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接受和接收,因为希奇吸引人,被吸引的人就跟从。
在圣言中,经上频繁提到“随从神”、“跟从神或跟神走”、“随从别神”、“随从领袖”、“随众”;这些短语表示从心里跟随并承认,也表示与他们同在,与他们一起生活,并与他们相交,如以下经文。列王纪上: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上: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摩西五经: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同一先知书: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你的神都从你中间毁灭了。(申命记4:3)
由此明显可知,“随从”某人表示跟随他,服从他,从他行事,从他活着。“走”也表示生活。由此可见,“希奇跟从那兽”表示出于以下说服的接受和接收,即: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之所以表示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是因为有学问的人设计了信仰与其产生善行的生活结合的方式;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因不能从内在调查这些不一致,所以就接收它们,各人照各人的理解来接收;因此,这个信条,即唯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在全地(或全世界),或基督教会被接受。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表面上看,这个宗教的主要观点,即:得救在于唯信,不在于善行是如何被清除的,因而是如何被有学问的人接受的。因为这些人设计了从信仰发展到善行的各个阶段,他们将这些阶段称为称义的步骤。他们迈出的第一步是从老师和牧师那里去听,第二步是从圣言获得信息证明情况就是这样;第三步是承认;由于教会的东西无法从心里被承认,除非先有试探,所以他们将试探加入到这一步;如果那时所遇到的怀疑被圣言或牧师驱散,这个人因此得胜了,那么他们就说,此人有了信心,这是对事情真相的一种确定,也是对他凭主的功德得救的信心。但由于在试探中所遇到的怀疑主要源于不理解圣言,而圣言经常提到“行为”、“作为”、“实行”和“作工或工作”,所以他们说,理解力必须加以控制,以服从信仰。因此,接下来是第四步,就是行善的努力;他们在这一步结束,声称当人到达这个阶段时,他就称义了,然后他生活的一切行为都被神接受,神也不看他生活的邪恶,因为它们都被赦免了。有学问的人设计出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还接受它;但这种结合很少延伸到普通人那里,既因为它超出了其中一些人的理解力,还因为这些人大部分忙着做生意和工作,他们转移了心智,没有去理解这个教义的内在奥秘。
但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却以不同的方式接收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以及由此与圣言的表面一致。这些人对称义的步骤一无所知,而是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当他们从圣言那里看到,并从牧师那里听到,行善是必须的,人要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时,就认为信仰产生善行,因为他们以为,知道牧师所教导的那些事,并由此认为事情就是这样,便构成信仰。由于这一步先到来,所以他们相信信仰产生善行,他们称这善行为信的果子,不知道这种信只是记忆的信,而记忆的信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历史的信,因为它源于别人,因而是与他们在一起的别人的,这种信永远不可能结出任何好果子。基督教界的大多数人已经陷入这个错误,因为唯信作为得救的主要方法,事实上作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已经被接受了。接下来要解释信与仁,或相信与实行如何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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