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然后,天使向导告知客人们有关十个同伴的情况,说他受命带领他们,向他们展示君主宫殿的富丽堂皇,以及它所包含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共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他问道:“你们也愿意和他们谈谈吗?”他们就走过去,和他们攀谈起来。其中一个智者说:“对于所看到的这一切,你们理解它们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成那样;他回答:“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其妻子的新娘则代表教会;因为天堂的婚礼代表主与教会的婚礼。这就是为何新郎要象亚伦那样头戴法冠,身穿袍子,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象女王一样头戴王冠,身披斗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与教会的婚礼,即爱与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是因为教会的成员好象凭自己而有智慧,并且由于他变得智慧,所以他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备能力。但如前所述,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然后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但这爱不是首要的,而是次要的,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成为智慧的爱,存在于丈夫里面;所以婚礼后,二人,即丈夫与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表全部与完全。”但他们说:“这是为何?”他回答说:“童女代表教会,教会成员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点可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25:1-13);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儿,锡安和耶路撒冷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同样,主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与教会的婚礼: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不适合天上,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地上的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批准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礼的前提,新下来的事才是婚姻”。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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