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然后,天使向导告知客人们有关十个同伴的情况,说他受命带领他们,向他们展示君主宫殿的富丽堂皇,以及它所包含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共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他问道:“你们也愿意和他们谈谈吗?”他们就走过去,和他们攀谈起来。其中一个智者说:“对于所看到的这一切,你们理解它们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成那样;他回答:“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其妻子的新娘则代表教会;因为天堂的婚礼代表主与教会的婚礼。这就是为何新郎要象亚伦那样头戴法冠,身穿袍子,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象女王一样头戴王冠,身披斗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与教会的婚礼,即爱与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是因为教会的成员好象凭自己而有智慧,并且由于他变得智慧,所以他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备能力。但如前所述,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然后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但这爱不是首要的,而是次要的,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成为智慧的爱,存在于丈夫里面;所以婚礼后,二人,即丈夫与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表全部与完全。”但他们说:“这是为何?”他回答说:“童女代表教会,教会成员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点可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25:1-13);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儿,锡安和耶路撒冷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同样,主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与教会的婚礼: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不适合天上,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地上的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批准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礼的前提,新下来的事才是婚姻”。
359.“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这从“征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征服”是指属灵地征服,属灵地征服就是制伏邪恶和虚假;但由于只有当这些被主移除时,它们才被征服,所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虚假。邪恶和虚假被移除,而不是被消灭,或人从它们当中退出,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节; 《属天的奥秘》,865, 868, 887, 894, 929, 1581, 2116,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9338, 9446–9448, 9451, 10057, 10060节)。经上说“祂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祂出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并可以征服”表示后来移除它们,直到永远;因为在世上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征服它们,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就永远征服了它们;事实上,人由于过去的生活而在生命结束时如何,他就永远如何。“征服”表示属灵地征服,因为圣言在其至内层是属灵的,或在其至内层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世俗事物;字义中的世俗事物只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的灵义,属灵事物终止于这个基础,并在其中。以下经文中的“征服或得胜、胜了”具有同样的含义。
启示录: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又:
得胜的,必拥有一切,我要给他作神,他要给我作儿子。(启示录2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主“胜了世界”表示祂征服了所有地狱;因为“世界”在此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它们都来自地狱(如在约翰福音8:23; 12:31; 14:17, 19, 30; 15:18, 19; 16:8, 11; 17:9, 14, 16)。
在以赛亚书,当论及主时,“征服”具有同样的含义: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所以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但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以赛亚书63:1, 3, 6)
此处论述了主,祂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在此由“以东,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来表示,“祂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圣言中(参看AE 195c节)。“衣服”在此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它包含包裹的真理,字义是灵义的一件衣服。由于字义上的圣言被犹太人撕裂,神性真理由此被玷污,所以经上说“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波斯拉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终端,也就是字义,“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表示那些如过去犹太人所行的,以及如今许多人所行的那样,把字义抢夺来支持自己的爱和从那里所孕育的原则之人对真理的错误解释和应用;这一点由“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来表示。主独自作战,这一点由“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来表示,“酒榨”表示从神性真理与虚假争战,因为酒在酒榨里面从葡萄中被压榨出来,“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表示独自,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表示主征服众地狱;经上因酒榨而说“我踹下”、“我践踏”,它们表示祂摧毁;经上说“发怒”和“发烈怒”,是因为地狱被摧毁了;这在字义上被归于主,尽管怒气和烈怒并不属于祂,只属于那些反对祂的人;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经上都是根据表象而如此说的。这些人被征服,并判入地狱,这一点由“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来表示,“在地上”表示进入诅咒,因而进入地狱。“地”也表示诅咒(可参看AE 304g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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