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然后,天使向导告知客人们有关十个同伴的情况,说他受命带领他们,向他们展示君主宫殿的富丽堂皇,以及它所包含的奇迹,他们还与君主共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他问道:“你们也愿意和他们谈谈吗?”他们就走过去,和他们攀谈起来。其中一个智者说:“对于所看到的这一切,你们理解它们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懂一点点。”于是,他们问现为丈夫的新郎为何穿成那样;他回答:“现为丈夫的新郎代表主;现为其妻子的新娘则代表教会;因为天堂的婚礼代表主与教会的婚礼。这就是为何新郎要象亚伦那样头戴法冠,身穿袍子,上衣和以弗得;而现为妻子的新娘则象女王一样头戴王冠,身披斗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象征意义仅适用于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何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与教会的婚礼,即爱与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手边,是因为教会的成员好象凭自己而有智慧,并且由于他变得智慧,所以他接受主的爱。此外,右手边象征能力,爱通过智慧具备能力。但如前所述,婚礼后这种象征意义就变了,然后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丈夫智慧的爱。但这爱不是首要的,而是次要的,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获得的。对主的爱才是首要的爱,它是对成为智慧的爱,存在于丈夫里面;所以婚礼后,二人,即丈夫与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何你们男人不站在现为丈夫的新郎旁边,而只有六个童女站在现为妻子的新娘旁边?”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算在童女之列,数字六表全部与完全。”但他们说:“这是为何?”他回答说:“童女代表教会,教会成员有男有女;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这一点可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示录14:4)。因为‘童女’象征教会,所以主将教会比作受邀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25:1-13);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象征教会,所以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儿,锡安和耶路撒冷在圣言中被提及得十分频繁。同样,主在诗篇中用这些话描述祂与教会的婚礼:
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进王的殿 (诗篇45:9-15) 。”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这些仪式难道不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不适合天上,因为这些仪式代表主自己和教会。地上的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对我们来说,牧师会主持订婚、聆听、接收、批准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礼的前提,新下来的事才是婚姻”。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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