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此后,天使领着他们到了要举行婚礼的房子,门卫打开门。他们一跨进门槛,就受到新郎派来的天使的接待和问候,并被带进来,被带到指定给他们的座位上。很快,他们被邀请到洞房的前厅;在这个房间的中央,他们看到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有七个金分支和金碗;墙上挂着银灯,当这些灯点亮时,气氛似乎被金色的光芒照亮了。在烛台两边,他们看到了两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三排小面包;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桌子,桌上摆着水晶高脚杯。
当他们正在查看这些东西时,看哪,洞房隔壁房间的一扇门开了,他们看到六个童女走了出来,后面跟着手牵着手的新郎和新娘,新郎和新娘互相领着来到烛台正对面的座位上。他们坐下来,新郎在左边,新娘在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的座位旁边。新郎穿着一件闪闪发光的紫色长袍和一件闪亮的白色亚麻外衣,以及以弗得,以弗得上有一个镶着钻石的金牌;牌子上刻着一只雏鹰,那是这个天堂社群的结婚徽章。新郎头上戴着一顶法冠。新娘穿着一件朱红色长袍,里面是一件刺绣长袍,从脖子一直垂到脚上;她腰间系着一条金腰带,头上戴着一顶镶有红宝石的金冠冕。
他们如此坐好后,新郎转向新娘,把一枚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戴在她的手腕上,将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并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她接受信物时,他亲吻了她,说:“现在你是我的了。”他称她为妻子。对此,宾客们大声喊道:“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这样说,然后所有人一起说;一个被派来代表君主的人也说了这话。就在这时,前厅里弥漫着一股熏香的烟雾,这是来自天堂的祝福的标志。然后,仆人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来面包,从角落里的桌子上端来盛满酒的杯子,把面包和酒杯分给每位宾客;他们又吃又喝。之后,丈夫和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手里拿着现已点亮的银灯,跟着他们走到门槛前。于是,这对已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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