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此后,天使领他们到了婚房,守门人打开房门;一迈进门槛,新郎派来的天使就接待和欢迎他们,并把他们带到里面,安排他们坐到留给他们的座位上。不久,他们被邀请进入洞房的前厅,看见中央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有七个金分支和金杯;墙上挂着银灯,点燃的银灯给周围的空气染上金色光晕。烛台两边各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三层烤好的饼;房间四个角落的桌子上有水晶酒杯。
正当他们观看这些东西时,快看,洞房隔壁房间的门开了,就见六个童女出来了,后面跟着新郎和新娘,彼此手牵手,来到自己的座位前,这座位正对着烛台。然后,他们就坐在座位上,新郎在左边,新娘在他的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座位的一侧。新郎身穿发光的紫袍,一件带有以弗得的闪光亚麻上衣,以弗得上面有一个金板,周围镶着钻石;金板上刻有一只幼鹰,它是该天堂社群的婚礼标志。新郎头戴法冠。新娘则身穿一件猩红色的斗篷,里面是一件绣花衣,从脖子直垂到脚;腰间束着金腰带,头戴镶有红宝石的金王冠。
他们各就各位后,新郎就转向新娘,把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戴在她的手腕上,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并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她接受它们后,他吻了她,说:“现在你是我的”,并称她为他的妻子。
当他这样做时,客人大声喊到:“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这样说,然后大家一起说;君主派来的代表也说了这话;这时,前厅充满了焚香,这是上天赐福的标志。然后随从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起烤好的饼,又端起角落的桌子上、现已盛满了美酒的杯子,给每位客人分发饼和美酒;他们又吃又喝。之后,丈夫和他的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拿着现已点亮的银灯,跟着他们直到门槛;于是,这对新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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