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此后,天使领他们到了婚房,守门人打开房门;一迈进门槛,新郎派来的天使就接待和欢迎他们,并把他们带到里面,安排他们坐到留给他们的座位上。不久,他们被邀请进入洞房的前厅,看见中央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有七个金分支和金杯;墙上挂着银灯,点燃的银灯给周围的空气染上金色光晕。烛台两边各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三层烤好的饼;房间四个角落的桌子上有水晶酒杯。
正当他们观看这些东西时,快看,洞房隔壁房间的门开了,就见六个童女出来了,后面跟着新郎和新娘,彼此手牵手,来到自己的座位前,这座位正对着烛台。然后,他们就坐在座位上,新郎在左边,新娘在他的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座位的一侧。新郎身穿发光的紫袍,一件带有以弗得的闪光亚麻上衣,以弗得上面有一个金板,周围镶着钻石;金板上刻有一只幼鹰,它是该天堂社群的婚礼标志。新郎头戴法冠。新娘则身穿一件猩红色的斗篷,里面是一件绣花衣,从脖子直垂到脚;腰间束着金腰带,头戴镶有红宝石的金王冠。
他们各就各位后,新郎就转向新娘,把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戴在她的手腕上,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并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她接受它们后,他吻了她,说:“现在你是我的”,并称她为他的妻子。
当他这样做时,客人大声喊到:“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这样说,然后大家一起说;君主派来的代表也说了这话;这时,前厅充满了焚香,这是上天赐福的标志。然后随从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起烤好的饼,又端起角落的桌子上、现已盛满了美酒的杯子,给每位客人分发饼和美酒;他们又吃又喝。之后,丈夫和他的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拿着现已点亮的银灯,跟着他们直到门槛;于是,这对新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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