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他们正说话时,一个仆人匆匆跑来宣称,按照君主的吩咐,八位智者来了,他们请求进来。听到这话,天使就出去迎接他们,并带他们进来。例行的寒暄和介绍过后,智者首先向他们讲了智慧的开启和增长,他们的谈话中还夹杂着有关其发展的各种评论。他们说,对天使来说,智慧是无限或没有穷尽的,而且会发展和增长到永恒。听到这里,负责该小组的天使对智者说:“在筵席上,我们的君主跟他们谈了智慧的居所,并说它们就在用中;你们若乐意,也和他们谈谈这个话题。”他们说:“人首次受造时就被赋予智慧和对它的爱,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让他可以与他人分享它。所以,人有智慧并非单单为了他自己,或唯独为自己而活,同时也要与他人分享它,这被刻写在智者的智慧上;社群即来源于此,否则它无法存在。为他人而活就是发挥作用,用的数量是无限的。有属灵之用,它们涉及爱神爱邻;有文明道德之用,它们涉及热爱人所生活的社会和国家,及其同伴和同胞;也有属世之用,它们涉及热爱尘世及其必需品;还有身体之用,它们涉及为了发挥更大作用而热爱照料自己。
所有这些用都被烙印在人里面,按适当次序一个接着一个,当它们同在时,一个就在另一个里面。那些致力于第一类用,即属灵之用的人,也致力于接下来的用,这样的人就是智慧的;但那些不致力于第一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二类,并由此致力于随后之用的人,就不那么智慧,仅仅由于他们表面的文明道德生活而看似智慧。那些不致力于第一和第二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三与第四类用的人,根本没有智慧,因为他们是撒旦,只热爱尘世,并由于尘世而热爱他们自己。仅仅致力于第四类用的人最不明智,因为他们是魔鬼,他们只为自己而活,即使是为他人,也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此外,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爱由此而活;用之爱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依次进入后续的快乐,并按其相继顺序提升它们,使它们成为永恒。”然后他们列举了由用之爱发出的天堂快乐,说,它们有无数种,凡进入天堂者就进入它们。剩下的时间他们都在一起,直到晚上,不断智慧地谈论用之爱。
大约傍晚时分,一个穿亚麻衣的男仆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访客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也会看到天堂的婚礼,这些访客十分兴奋。此后,他们被带领拜访了一个枢密院顾问官,与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了,彼此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
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房子里传来的少女和姑娘们的歌声,环绕整个广场,如上所述。她们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感觉到一种祝福的美好在自己的喜乐中增长,他们由此被提升并更新。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好;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衣服好象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他回答说:“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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