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他们说话的时候,一个仆人跑过来,报告说,按君主的命令邀请的八位智者来了,问他们是否可以进来。天使闻言立刻出去迎接他们,把他们带进来。在例行和适当的介绍形式结束后,智者首先向他们讲述了智慧的开始或起源和增长,在他们的谈话中还穿插着他们对智慧发展的各个阶段的观察;他们说,对天使来说,智慧没有极限,也没有终点,而是不断增长和增加,直到永远。听到这里,负责这支队伍的天使对智者说:“我们的君主在席上与这些人谈论了智慧的座位,说明它存在于功用中;你们若乐意,请就这同一个话题说点什么。”于是,他们说:“人起初被造时充满智慧及其爱,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把智慧从自己传给他人。因此,这一点被铭刻在智者的智慧上,即:任何人都不是只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人而有智慧,或活着。这是社群的基础,或说社群由此而来,否则社群无法存在。为他人而活就是履行功用。功用是社群的纽带;这些纽带和良善的功用一样多,功用的数量是无限的。有属灵功用,这些功用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有道德和文明的功用,这些功用与对一个人所生活的社会和国家,以及和他一起生活的同伴和同胞的爱有关;有属世功用,这些功用与对世界及其必需品的爱有关;还有肉体功用,这些功用与为了更高的功用而对自我保存的爱有关。
“所有这些功用都被铭刻在人身上,按顺序一个接一个出现,当它们同时存在时,一个在另一个里面。那些处于前面提到的第一种功用,即属灵功用的人,也处于随后的功用,他们是智慧的;但那些没有处于第一种功用,而是处于第二种功用,由此处于随后功用的人不那么智慧,只是因他们的外在道德和正确的文明生活而似乎是智慧的。那些没有处于第一和第二种功用,即属灵和道德的功用,而是处于第三和第四种功用,即属世和肉体的功用之人,一点也不智慧,因为他们是撒但,只爱世界,并因世界而爱自己。然而,那些只处于肉体功用的人是最不智慧的,因为他们是魔鬼,只为自己而活,即便他们为别人做什么事,那也只是为了他们自己。
“此外,每一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因为爱通过快乐活着;对功用的爱之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依次进入后续的快乐,并照着它们的顺序而提升它们,使它们成为永恒。”然后,他们列举了从对功用的爱发出的一些天堂快乐,说,它们有无数种,所有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快乐。后来,他们在关于对功用之爱的智慧谈话中与他们度过了一整天,直到晚上。
大约傍晚时分,一个穿亚麻衣的信使来到天使所陪同的十个新人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一想到可以看到天堂的婚礼,他们都非常高兴。此后,他们被带到一个私人顾问的家中,与他共进晚餐。晚餐后,他们回来了,彼此告别,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晨。他们醒来时,听到从广场周围的房子里传来女孩和少女的歌声,如前所述。那天早晨,她们唱的是婚姻之爱的情感;歌声的甜美深深打动和影响了他们,他们感知到一种蒙福的宁静或魅力弥漫在他们的喜乐中,提升和更新了他们,或让他们充满新生活。时间到了,天使说:“你们准备好;穿上我们君主送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衣服仿佛因火焰般的光而闪闪发光。他们问天使:“这是怎么回事?”他回答说:“这是因为你们要去参加婚礼;对我们来说,在这样的日子,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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