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他们正说话时,一个仆人匆匆跑来宣称,按照君主的吩咐,八位智者来了,他们请求进来。听到这话,天使就出去迎接他们,并带他们进来。例行的寒暄和介绍过后,智者首先向他们讲了智慧的开启和增长,他们的谈话中还夹杂着有关其发展的各种评论。他们说,对天使来说,智慧是无限或没有穷尽的,而且会发展和增长到永恒。听到这里,负责该小组的天使对智者说:“在筵席上,我们的君主跟他们谈了智慧的居所,并说它们就在用中;你们若乐意,也和他们谈谈这个话题。”他们说:“人首次受造时就被赋予智慧和对它的爱,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让他可以与他人分享它。所以,人有智慧并非单单为了他自己,或唯独为自己而活,同时也要与他人分享它,这被刻写在智者的智慧上;社群即来源于此,否则它无法存在。为他人而活就是发挥作用,用的数量是无限的。有属灵之用,它们涉及爱神爱邻;有文明道德之用,它们涉及热爱人所生活的社会和国家,及其同伴和同胞;也有属世之用,它们涉及热爱尘世及其必需品;还有身体之用,它们涉及为了发挥更大作用而热爱照料自己。
所有这些用都被烙印在人里面,按适当次序一个接着一个,当它们同在时,一个就在另一个里面。那些致力于第一类用,即属灵之用的人,也致力于接下来的用,这样的人就是智慧的;但那些不致力于第一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二类,并由此致力于随后之用的人,就不那么智慧,仅仅由于他们表面的文明道德生活而看似智慧。那些不致力于第一和第二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三与第四类用的人,根本没有智慧,因为他们是撒旦,只热爱尘世,并由于尘世而热爱他们自己。仅仅致力于第四类用的人最不明智,因为他们是魔鬼,他们只为自己而活,即使是为他人,也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此外,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爱由此而活;用之爱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依次进入后续的快乐,并按其相继顺序提升它们,使它们成为永恒。”然后他们列举了由用之爱发出的天堂快乐,说,它们有无数种,凡进入天堂者就进入它们。剩下的时间他们都在一起,直到晚上,不断智慧地谈论用之爱。
大约傍晚时分,一个穿亚麻衣的男仆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访客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也会看到天堂的婚礼,这些访客十分兴奋。此后,他们被带领拜访了一个枢密院顾问官,与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了,彼此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
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房子里传来的少女和姑娘们的歌声,环绕整个广场,如上所述。她们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感觉到一种祝福的美好在自己的喜乐中增长,他们由此被提升并更新。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好;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衣服好象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他回答说:“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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