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他们正说话时,一个仆人匆匆跑来宣称,按照君主的吩咐,八位智者来了,他们请求进来。听到这话,天使就出去迎接他们,并带他们进来。例行的寒暄和介绍过后,智者首先向他们讲了智慧的开启和增长,他们的谈话中还夹杂着有关其发展的各种评论。他们说,对天使来说,智慧是无限或没有穷尽的,而且会发展和增长到永恒。听到这里,负责该小组的天使对智者说:“在筵席上,我们的君主跟他们谈了智慧的居所,并说它们就在用中;你们若乐意,也和他们谈谈这个话题。”他们说:“人首次受造时就被赋予智慧和对它的爱,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让他可以与他人分享它。所以,人有智慧并非单单为了他自己,或唯独为自己而活,同时也要与他人分享它,这被刻写在智者的智慧上;社群即来源于此,否则它无法存在。为他人而活就是发挥作用,用的数量是无限的。有属灵之用,它们涉及爱神爱邻;有文明道德之用,它们涉及热爱人所生活的社会和国家,及其同伴和同胞;也有属世之用,它们涉及热爱尘世及其必需品;还有身体之用,它们涉及为了发挥更大作用而热爱照料自己。
所有这些用都被烙印在人里面,按适当次序一个接着一个,当它们同在时,一个就在另一个里面。那些致力于第一类用,即属灵之用的人,也致力于接下来的用,这样的人就是智慧的;但那些不致力于第一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二类,并由此致力于随后之用的人,就不那么智慧,仅仅由于他们表面的文明道德生活而看似智慧。那些不致力于第一和第二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三与第四类用的人,根本没有智慧,因为他们是撒旦,只热爱尘世,并由于尘世而热爱他们自己。仅仅致力于第四类用的人最不明智,因为他们是魔鬼,他们只为自己而活,即使是为他人,也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此外,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爱由此而活;用之爱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依次进入后续的快乐,并按其相继顺序提升它们,使它们成为永恒。”然后他们列举了由用之爱发出的天堂快乐,说,它们有无数种,凡进入天堂者就进入它们。剩下的时间他们都在一起,直到晚上,不断智慧地谈论用之爱。
大约傍晚时分,一个穿亚麻衣的男仆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访客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也会看到天堂的婚礼,这些访客十分兴奋。此后,他们被带领拜访了一个枢密院顾问官,与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了,彼此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
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房子里传来的少女和姑娘们的歌声,环绕整个广场,如上所述。她们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感觉到一种祝福的美好在自己的喜乐中增长,他们由此被提升并更新。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好;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衣服好象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他回答说:“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
635.启14:10, 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些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的神烈怒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同样被歪曲的通向良善的真理。“喝”表示采用这些被歪曲的真理,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AR 632节);显然,“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着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AR 634节)。在诗篇,“掺杂(或调和)的酒”和“掺杂(或搀杂)”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被调和,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忿怒等)”,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发“烈怒”,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处于“愤怒”;在圣言中,这两者都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被归于主,但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AR 525节)。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愤怒中发烈怒的日子,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 9, 13)
又:
亚述,我怒气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2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34:2)
又:
耶和华必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又:
我要在烈怒中踹下众民,在我的愤怒中使他们喝醉。(以赛亚书63:6)
耶利米书:
我的怒气和我的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5:13; 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发烈怒(wrath of anger)”(如以赛亚书13:13; 诗篇78:49, 50; 申命记6:14, 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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