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他们正说话时,一个仆人匆匆跑来宣称,按照君主的吩咐,八位智者来了,他们请求进来。听到这话,天使就出去迎接他们,并带他们进来。例行的寒暄和介绍过后,智者首先向他们讲了智慧的开启和增长,他们的谈话中还夹杂着有关其发展的各种评论。他们说,对天使来说,智慧是无限或没有穷尽的,而且会发展和增长到永恒。听到这里,负责该小组的天使对智者说:“在筵席上,我们的君主跟他们谈了智慧的居所,并说它们就在用中;你们若乐意,也和他们谈谈这个话题。”他们说:“人首次受造时就被赋予智慧和对它的爱,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让他可以与他人分享它。所以,人有智慧并非单单为了他自己,或唯独为自己而活,同时也要与他人分享它,这被刻写在智者的智慧上;社群即来源于此,否则它无法存在。为他人而活就是发挥作用,用的数量是无限的。有属灵之用,它们涉及爱神爱邻;有文明道德之用,它们涉及热爱人所生活的社会和国家,及其同伴和同胞;也有属世之用,它们涉及热爱尘世及其必需品;还有身体之用,它们涉及为了发挥更大作用而热爱照料自己。
所有这些用都被烙印在人里面,按适当次序一个接着一个,当它们同在时,一个就在另一个里面。那些致力于第一类用,即属灵之用的人,也致力于接下来的用,这样的人就是智慧的;但那些不致力于第一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二类,并由此致力于随后之用的人,就不那么智慧,仅仅由于他们表面的文明道德生活而看似智慧。那些不致力于第一和第二类用,而是致力于第三与第四类用的人,根本没有智慧,因为他们是撒旦,只热爱尘世,并由于尘世而热爱他们自己。仅仅致力于第四类用的人最不明智,因为他们是魔鬼,他们只为自己而活,即使是为他人,也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此外,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爱由此而活;用之爱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依次进入后续的快乐,并按其相继顺序提升它们,使它们成为永恒。”然后他们列举了由用之爱发出的天堂快乐,说,它们有无数种,凡进入天堂者就进入它们。剩下的时间他们都在一起,直到晚上,不断智慧地谈论用之爱。
大约傍晚时分,一个穿亚麻衣的男仆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访客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也会看到天堂的婚礼,这些访客十分兴奋。此后,他们被带领拜访了一个枢密院顾问官,与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了,彼此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
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房子里传来的少女和姑娘们的歌声,环绕整个广场,如上所述。她们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感觉到一种祝福的美好在自己的喜乐中增长,他们由此被提升并更新。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好;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衣服好象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他回答说:“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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