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6

746.他们说话的时

746.他们说话的时候,一个仆人跑过来,报告说,按君主的命令邀请的八位智者来了,问他们是否可以进来。天使闻言立刻出去迎接他们,把他们带进来。在例行和适当的介绍形式结束后,智者首先向他们讲述了智慧的开始或起源和增长,在他们的谈话中还穿插着他们对智慧发展的各个阶段的观察;他们说,对天使来说,智慧没有极限,也没有终点,而是不断增长和增加,直到永远。听到这里,负责这支队伍的天使对智者说:“我们的君主在席上与这些人谈论了智慧的座位,说明它存在于功用中;你们若乐意,请就这同一个话题说点什么。”于是,他们说:“人起初被造时充满智慧及其爱,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把智慧从自己传给他人。因此,这一点被铭刻在智者的智慧上,即:任何人都不是只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人而有智慧,或活着。这是社群的基础,或说社群由此而来,否则社群无法存在。为他人而活就是履行功用。功用是社群的纽带;这些纽带和良善的功用一样多,功用的数量是无限的。有属灵功用,这些功用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有道德和文明的功用,这些功用与对一个人所生活的社会和国家,以及和他一起生活的同伴和同胞的爱有关;有属世功用,这些功用与对世界及其必需品的爱有关;还有肉体功用,这些功用与为了更高的功用而对自我保存的爱有关。

“所有这些功用都被铭刻在人身上,按顺序一个接一个出现,当它们同时存在时,一个在另一个里面。那些处于前面提到的第一种功用,即属灵功用的人,也处于随后的功用,他们是智慧的;但那些没有处于第一种功用,而是处于第二种功用,由此处于随后功用的人不那么智慧,只是因他们的外在道德和正确的文明生活而似乎是智慧的。那些没有处于第一和第二种功用,即属灵和道德的功用,而是处于第三和第四种功用,即属世和肉体的功用之人,一点也不智慧,因为他们是撒但,只爱世界,并因世界而爱自己。然而,那些只处于肉体功用的人是最不智慧的,因为他们是魔鬼,只为自己而活,即便他们为别人做什么事,那也只是为了他们自己。

“此外,每一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因为爱通过快乐活着;对功用的爱之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依次进入后续的快乐,并照着它们的顺序而提升它们,使它们成为永恒。”然后,他们列举了从对功用的爱发出的一些天堂快乐,说,它们有无数种,所有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快乐。后来,他们在关于对功用之爱的智慧谈话中与他们度过了一整天,直到晚上。

大约傍晚时分,一个穿亚麻衣的信使来到天使所陪同的十个新人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一想到可以看到天堂的婚礼,他们都非常高兴。此后,他们被带到一个私人顾问的家中,与他共进晚餐。晚餐后,他们回来了,彼此告别,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晨。他们醒来时,听到从广场周围的房子里传来女孩和少女的歌声,如前所述。那天早晨,她们唱的是婚姻之爱的情感;歌声的甜美深深打动和影响了他们,他们感知到一种蒙福的宁静或魅力弥漫在他们的喜乐中,提升和更新了他们,或让他们充满新生活。时间到了,天使说:“你们准备好;穿上我们君主送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衣服仿佛因火焰般的光而闪闪发光。他们问天使:“这是怎么回事?”他回答说:“这是因为你们要去参加婚礼;对我们来说,在这样的日子,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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