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4.贴身顾问、内阁成员和总督站在餐桌周围;在君主的要求下,他们紧握双手,都一起低声祷告赞美和感谢主。然后,在君主的示意下,他们坐在桌旁的软座上。君主对十个新人说:“你们也跟我坐吧;这是你们的座位。”他们就坐下来。君主先前派来伺候他们的侍从站在他们身后。然后,君主对他们说:“你们每人从架子上拿一个盘子,从金字塔上拿一个碟子。”他们照做了;看哪,碟盘被拿走的地方立刻出现了新的碟盘。他们的杯子里盛满了从大金字塔涌出的喷泉流出的美酒;于是,他们一起吃喝。
当他们适当饱足时,君主向十个客人说话,说:“我听说你们被召集到这个天堂下面的地区,以披露你们对天堂的喜乐和由此而来的永恒幸福的看法;你们提出了各种观点,但每种观点都是根据身体感官的快乐而提出的。然而,如果与灵魂的快乐分离,身体感官的快乐是什么呢?正是灵魂将快乐赋予这些身体感官。灵魂的快乐本身是难以察觉的八福;但随着它们降至心智的思维,又从这些思维进入身体感觉,它们变得越来越明显。在心智的思维中,它们被感知为幸福,在身体的感觉中,被感知为快乐,在身体本身中,被感知为愉悦。这三者加在一起就形成了永恒的幸福;而只来自后者的幸福不是永恒的,而是暂时的,因为它会结束,会消失,有时甚至会变成痛苦。你们现在已经看到,你们所有的喜乐也是天堂的喜乐,而且比你们所能想象的还要美妙;然而,这些喜乐不会从内层影响我们的心智。
“有三样东西作为一体从主流入我们的灵魂;作为一体的这三者,即这三位一体,是爱、智慧和功用。但唯独爱和智慧只是理想上的存在,因为它们只存在于心智的情感和思维中;而在功用中,它们有真实的存在,因为那时,它们也存在于身体的行为和运作中;它们在哪里真实存在,就在哪里有永久的存在,或持续存在。由于爱和智慧在功用中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影响我们的,是功用;功用就在于忠实、真诚、勤勉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功用的爱和随之对功用的追求会防止心智失去控制或变得消散,并使它保持专注,不让它四处游荡,吸收通过感官从身体和世界流入的一切欲望和诱惑。这些欲望会把宗教和道德的真理及其一切良善,都分散到四风中。但心智致力于功用会保持住这些真理,并把它们结合在一起,使心智成为一种接受来自这些真理的智慧的形式,同时将虚假和虚荣的幻觉和嘲弄驱逐到周边。但关于这些话题,你们会从我们社群的智者那里听到更多,我下午会派他们去见你们。”说完,君主起身,客人们也跟着起身;君主谢恩,然后吩咐他们的天使向导把他们带回到自己的房间,向他们展示所有礼貌的荣誉,也邀请有礼貌、和蔼可亲的人与他们谈论该社群的各种喜乐。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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