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4.枢密院顾问官、财政部议员和法院行政长官站在餐桌周围,在君主的命令下,他们紧握双手,一致低声感谢主。然后在君主的示意下,他们坐在桌旁的软垫上。君主对十个访客说:“你们也与我同坐,这里有你们的位子。”他们就坐下来。而先前被君主派来伺候他们的侍臣,则站在他们后面。然后君主说:“你们每人从放盘子的地方拿一个盘子,然后从金字塔上拿一个碟子。”他们照做了;快看,碟盘被取走后,上面立刻补添了新碟盘。他们的杯子盛满了从大金字塔的喷泉涌出来的美酒;他们一起就餐。
正吃得尽兴时,君主转向十个客人,说:“我听说在这天堂下面,你们被召集起来,披露你们对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想法;你们根据自己身体感官的快乐,各自发表了不同意见。但脱离灵魂快乐的身体感官快乐是什么呢?正是灵魂将快乐传给身体感官。灵魂的快乐本身是难以察觉的八福;但随着它们降至心智思维,并由此进入身体感觉,它们变得越来越明显。在心智思维中,它们被感受为喜悦,在身体感觉中,被感受为快乐,而在身体自身中,则被感受为满足。所有这些一起组成永恒的幸福。但后者产生的幸福不是永恒的,而是短暂的;它会终结并消逝,有时转变成痛苦。你们现在已经明白,你们所有的喜乐也是天堂的喜乐,它们比你们所想象的更美妙;然而,我们心智的内在不为它们所动。
有三样东西作为一体从主流入我们的灵魂;这三者被感受为一体,或三位一体,就是爱、智慧和用。但唯独爱与智仅仅是观念上的存在,因为它们仅存在于心智的情感与思维。它们在用中得以实现,因为它们共存于身体行为与活动中。它们在真实存在的的地方保持存在。由于爱与智在用中存在并保持存在,所以我们发现有吸引力的是用;用在于忠实、真诚、勤勉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用之爱和随之对用的追求会使心智专注,防止它游荡并沉醉于通过感官刺激从身体和尘世涌入的贪欲,使得宗教真理和含有各种良善的道德被分散到四风中。但心智高度专注于用会将这些东西收聚并结合起来,使心智倾向于接受出自这些真理的智慧,同时将出于虚假和空虚的幻想和愚弄驱逐到周边。但关于这些话题,你们会从我们社群的智者那里听到更多信息,今天下午我会把他们派给你们。”君主边说边从桌前起身,与他一同就餐者也起身;君主谢恩,然后吩咐陌生人的天使向导带他们回自己的房间,向他们展示谦恭有礼的所有荣誉;还吩咐他邀请谦恭和蔼的人与他们谈论该社群的各种喜乐。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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