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4.枢密院顾问官、财政部议员和法院行政长官站在餐桌周围,在君主的命令下,他们紧握双手,一致低声感谢主。然后在君主的示意下,他们坐在桌旁的软垫上。君主对十个访客说:“你们也与我同坐,这里有你们的位子。”他们就坐下来。而先前被君主派来伺候他们的侍臣,则站在他们后面。然后君主说:“你们每人从放盘子的地方拿一个盘子,然后从金字塔上拿一个碟子。”他们照做了;快看,碟盘被取走后,上面立刻补添了新碟盘。他们的杯子盛满了从大金字塔的喷泉涌出来的美酒;他们一起就餐。
正吃得尽兴时,君主转向十个客人,说:“我听说在这天堂下面,你们被召集起来,披露你们对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想法;你们根据自己身体感官的快乐,各自发表了不同意见。但脱离灵魂快乐的身体感官快乐是什么呢?正是灵魂将快乐传给身体感官。灵魂的快乐本身是难以察觉的八福;但随着它们降至心智思维,并由此进入身体感觉,它们变得越来越明显。在心智思维中,它们被感受为喜悦,在身体感觉中,被感受为快乐,而在身体自身中,则被感受为满足。所有这些一起组成永恒的幸福。但后者产生的幸福不是永恒的,而是短暂的;它会终结并消逝,有时转变成痛苦。你们现在已经明白,你们所有的喜乐也是天堂的喜乐,它们比你们所想象的更美妙;然而,我们心智的内在不为它们所动。
有三样东西作为一体从主流入我们的灵魂;这三者被感受为一体,或三位一体,就是爱、智慧和用。但唯独爱与智仅仅是观念上的存在,因为它们仅存在于心智的情感与思维。它们在用中得以实现,因为它们共存于身体行为与活动中。它们在真实存在的的地方保持存在。由于爱与智在用中存在并保持存在,所以我们发现有吸引力的是用;用在于忠实、真诚、勤勉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用之爱和随之对用的追求会使心智专注,防止它游荡并沉醉于通过感官刺激从身体和尘世涌入的贪欲,使得宗教真理和含有各种良善的道德被分散到四风中。但心智高度专注于用会将这些东西收聚并结合起来,使心智倾向于接受出自这些真理的智慧,同时将出于虚假和空虚的幻想和愚弄驱逐到周边。但关于这些话题,你们会从我们社群的智者那里听到更多信息,今天下午我会把他们派给你们。”君主边说边从桌前起身,与他一同就餐者也起身;君主谢恩,然后吩咐陌生人的天使向导带他们回自己的房间,向他们展示谦恭有礼的所有荣誉;还吩咐他邀请谦恭和蔼的人与他们谈论该社群的各种喜乐。
33.现简要说明人如何能与主结合得更紧密,然后这结合如何显得越来越紧密。人如何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实现这一点不是单靠知识,也不是单靠聪明,甚至不是单靠智慧,而是靠着与它们结合的一种生活。人的生活就是他的爱,而爱是多种多样的。总体上有对邪恶的爱和对良善的爱。对邪恶的爱就是对奸淫、报复、欺诈、亵渎和夺走他人财物的爱,对邪恶的爱在思想并做出这些事的过程中获得快乐和喜悦的感觉;这爱的衍生物,就是它的情感,跟它在其中取得具体形式的恶行一样多;这爱的感知和思维,跟支持并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一样多;这些虚假与邪恶构成一体,正如理解力与意愿构成一体一样;它们不会彼此分离,因为一个属于另一个。
由于主流入每个人的生命之爱,并通过这爱的情感进入感知和思维,但反过来不行,如前所述,所以可知,主只能随着对邪恶的爱及其情感,也就是欲望被移走而与一个人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由于这些欲望居于属世人,还由于凡人出于属世人所做的,他都感觉是靠他自己做的,所以人应当貌似凭自己移走这爱的邪恶;只要他如此行,主就会越来越靠近他,并与他结合。凭理性,谁都能看出,欲望及其享乐堵住并关闭了主面前的这扇门;只要人自己紧紧关闭这扇门,并从外面推挤,以防它被打开,那么它们就无法被主逐出。从主在启示录的话明显可知,人必须自己打开这扇门: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明显可知,只要一个人避邪恶如魔鬼,如阻止主进入的障碍,他就会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一个憎恶它们如众多黝黑似火的魔鬼之人,与主结合得最紧密。因为邪恶与魔鬼是同一个,邪恶的虚假与撒旦是同一个。正如主流入对良善的爱及其情感,并通过这些情感流入感知和思维(这些感知和思维获得其一切真理,是源于这一事实:它们来自一个人所处的良善),魔鬼,也就是地狱,流入对邪恶的爱及其情感,也就是欲望,通过这些欲望流入感知和思维(这些感知和思维获得其一切虚假是源于这一事实:它们来自邪恶)。
这种结合如何显得越来越紧密:属世人中的邪恶通过避开并弃绝它们而被移走得越彻底,这个人就与主结合得越紧密。爱和智慧,也就是主自己,不在空间之中,因为属于爱的情感和属于智慧的思维与空间毫不相干。因此,主照着藉由祂的爱和智慧的结合而显得更接近,照着对祂的爱和智慧的弃绝而显得更遥远。灵界没有空间;那里的距离和同在只是表象,取决于情感的相似性或非相似性;因为如前所述,属于爱的情感和属于智慧的思维本身是属灵的,故不在空间之中。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7-10, 69-72等节)。
主与一个邪恶已经被移走之人的结合由主的这些话来表示:
清心的人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
还有这些话: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我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有了主的命令”是指认识主,“遵守祂的命令”是指爱祂,因为经上还说,“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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