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3

743. 君主及大臣

743. 君主及大臣们的衣服是这样的:君主身穿一件到脚裸的紫色长袍,上面饰有刺绣的银星;里面穿一件闪光的蓝紫色丝绸上衣;在胸前上衣的开口处,可见带有社群徽章的腰带。徽章是一只老鹰,在树顶上孵育她的幼仔;徽章是亮金的,周边镶有钻石。枢密院顾问官的穿着几乎一样,但没有徽章,取而代之的是雕刻的蓝宝石,悬挂在金项链上。大臣们穿着栗色长袍,上面织着一幅鲜花围绕小鹰的图案;里面的上衣是虹彩丝的,短裤和长袜也是。这就是他们的服饰。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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