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2.当这一切还在进行时,君主的信使来了,邀请他们与君主一起吃饭;同时,两个宫廷的侍从拿来了白色细麻衣,说:“请穿上这些衣服;因为没有人可以来到君主的席前,除非他穿上天堂的衣服。”于是,他们穿上衣服,在天使的陪伴下被带到走廊,或宫殿的露天游廊,在那里等候君主。在那里,天使把他们介绍给大人物和总督,他们也在等候君主。大约一个小时后,门开了,通过西侧一扇更宽的门,他们看到君主以盛大的游行和仪式进来了。走在他前头的是他的贴身顾问,贴身顾问后面是他的内阁成员,接着是宫廷的首席官员。后者中间是君主,跟在君主后面的是各级朝臣,最后是侍卫。他们总共一百二十人。
现在十个新人从他们的漂亮衣服来看,就像来访的客人;领着他们的天使走近君主,恭敬地介绍他们;君主没有让游行队伍停下来,对新人说:“来和我一起吃饭吧。”他们跟着他走进餐厅,在那里,他们看到一张精心准备的桌子。桌子中间是一个高高的黄金金字塔,金字塔的架子上三面整齐地排列着一百个托盘,上面盛有甜蛋糕,蜜晶葡萄酒,还有其它由面包和葡萄酒制成的美味。可以说有一个甘甜美酒的喷泉从金字塔的中间向上喷涌,它的溪流在塔项分开,注满杯子。在这座高高的金字塔旁边,有黄金制成的各种天堂装饰品,上面有大大小小的盘子和碟子,盛满了各种食物。上面摆放着盘子和碟子的这些天堂的装饰品是源于智慧的艺术品,这些艺术品无法以世上的任何艺术来复制,也无法用任何语言来描述。盘子和碟子是银制的,周围的雕刻与支架上的雕刻很相似;杯子是透明宝石的。桌子就是这样布置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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