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2.当这一切还在进行时,君主的信使来了,邀请他们与君主一起吃饭;同时,两个宫廷的侍从拿来了白色细麻衣,说:“请穿上这些衣服;因为没有人可以来到君主的席前,除非他穿上天堂的衣服。”于是,他们穿上衣服,在天使的陪伴下被带到走廊,或宫殿的露天游廊,在那里等候君主。在那里,天使把他们介绍给大人物和总督,他们也在等候君主。大约一个小时后,门开了,通过西侧一扇更宽的门,他们看到君主以盛大的游行和仪式进来了。走在他前头的是他的贴身顾问,贴身顾问后面是他的内阁成员,接着是宫廷的首席官员。后者中间是君主,跟在君主后面的是各级朝臣,最后是侍卫。他们总共一百二十人。
现在十个新人从他们的漂亮衣服来看,就像来访的客人;领着他们的天使走近君主,恭敬地介绍他们;君主没有让游行队伍停下来,对新人说:“来和我一起吃饭吧。”他们跟着他走进餐厅,在那里,他们看到一张精心准备的桌子。桌子中间是一个高高的黄金金字塔,金字塔的架子上三面整齐地排列着一百个托盘,上面盛有甜蛋糕,蜜晶葡萄酒,还有其它由面包和葡萄酒制成的美味。可以说有一个甘甜美酒的喷泉从金字塔的中间向上喷涌,它的溪流在塔项分开,注满杯子。在这座高高的金字塔旁边,有黄金制成的各种天堂装饰品,上面有大大小小的盘子和碟子,盛满了各种食物。上面摆放着盘子和碟子的这些天堂的装饰品是源于智慧的艺术品,这些艺术品无法以世上的任何艺术来复制,也无法用任何语言来描述。盘子和碟子是银制的,周围的雕刻与支架上的雕刻很相似;杯子是透明宝石的。桌子就是这样布置的。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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