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2.就在这时,君主的信使来了,君主邀请他们与他共餐,同时两个宫廷随从给他们带来白色细麻衣,说:“穿上它们,若不穿上天堂的衣服,任何人不被允许到君主的席前。”他们穿上衣服,陪着他们的天使,天使将他们带到可以漫步的宫殿院落,在此等候君主。天使又把他们引见给重要人物和主管,他们也在等候君主。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门开了,君主带着秩序井然的庄严队伍从西边那扇宽门进来了。走在君主前面的是他的枢密院顾问官,然后是他的财政部议员,再后是他的法院行政长官。行在他们中间的是君主,后面跟着各级大臣,最后是所有随从,总共一百二十人。
天使站在十个新人前面,从打扮就能看出这十人是访客。天使带着他们靠近君主,恭敬地介绍了他们。君主没有停下脚步,对他们说:“来和我一起吃饭吧。”他们跟着他进入餐厅,见已摆好华丽的餐桌,桌子中间是一个高大的黄金金字塔,它的架子上摆着一百道菜,排成三行,包含甜蛋糕,凝固的葡萄酒,还有饼和酒做成的其它美味。琼浆玉液般的美酒喷泉从金字塔的中间向上喷涌而出,液体从塔顶漫下来,注满酒杯。高大金字塔旁边有各种各样的黄金天堂图案,上面是盛满各种食物的碟与盘。盛放碟盘的这些天堂图案是源自智慧的艺术形式,它们是世上的艺术所创作不出来的,也无法以世俗的语言描述出来。碟与盘是银制的,上面雕刻的图案类似于其支撑物上面的图案。酒杯是半透明宝石的。这就是餐桌的摆设。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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