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2.就在这时,君主的信使来了,君主邀请他们与他共餐,同时两个宫廷随从给他们带来白色细麻衣,说:“穿上它们,若不穿上天堂的衣服,任何人不被允许到君主的席前。”他们穿上衣服,陪着他们的天使,天使将他们带到可以漫步的宫殿院落,在此等候君主。天使又把他们引见给重要人物和主管,他们也在等候君主。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门开了,君主带着秩序井然的庄严队伍从西边那扇宽门进来了。走在君主前面的是他的枢密院顾问官,然后是他的财政部议员,再后是他的法院行政长官。行在他们中间的是君主,后面跟着各级大臣,最后是所有随从,总共一百二十人。
天使站在十个新人前面,从打扮就能看出这十人是访客。天使带着他们靠近君主,恭敬地介绍了他们。君主没有停下脚步,对他们说:“来和我一起吃饭吧。”他们跟着他进入餐厅,见已摆好华丽的餐桌,桌子中间是一个高大的黄金金字塔,它的架子上摆着一百道菜,排成三行,包含甜蛋糕,凝固的葡萄酒,还有饼和酒做成的其它美味。琼浆玉液般的美酒喷泉从金字塔的中间向上喷涌而出,液体从塔顶漫下来,注满酒杯。高大金字塔旁边有各种各样的黄金天堂图案,上面是盛满各种食物的碟与盘。盛放碟盘的这些天堂图案是源自智慧的艺术形式,它们是世上的艺术所创作不出来的,也无法以世俗的语言描述出来。碟与盘是银制的,上面雕刻的图案类似于其支撑物上面的图案。酒杯是半透明宝石的。这就是餐桌的摆设。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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