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1.此后,天使对他们说:“还没到中午,请随我到我们君主的花园,它毗邻宫殿。”于是,他们就去了,在入口处,天使说:“看这天堂社群里最瑰丽的花园。”但他们回应说:“你说什么?这里没有花园。我们只看见一棵树,树枝和枝头上好象挂有黄金果实和银树叶,叶子边缘饰有翡翠;树下面有小孩子和他们的保姆。”对此,天使深情地说:“这棵树在花园中间,我们称它为我们的天堂之树;有人称它为生命树。但请靠近一点,你们的眼睛必打开,也必看见花园。”他们照做了,然后眼睛就开了,就看见树上结满美味的果实,有葡萄藤缠绕其上,树的顶端被果实压弯,垂向中间的生命树。
这些树连续成排种植,向外延伸并形成无尽的圆或环,就象一个永恒的螺旋。这是一个完美的树的螺旋,其中的物种,一个接一个,按着果实的珍贵程度排列。螺旋的开端与当中的那棵树之间有相当大的空隙,这个空隙闪烁着光芒,使得螺旋状的树,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发出连绵不断的光辉。第一行树是所有树种中最高贵的,郁郁葱葱,结有最珍稀的果实;这些树被称为天堂之树,有些东西则从未见过,因为它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于尘世。其次是产油的树,接着是产酒的树,然后是散发香味的树,最后是适合做木材、对工匠有用的树。在环或螺旋状的树丛里,到处有座位,这些座位是由伸出的树稍交织起来从后面塑成的,并以其果实点缀和装饰。在连绵不断的环状树丛中,有向花园敞开的通道, 这些通道还通向被花坛和苗圃分隔的草坪。
天使的同伴看到这些,失声叫道:“看哪,这里能看见天堂!无论我们的目光转向何处,触目所及的都是天堂乐园,它是妙不可言的。”天使听到这些赞叹很开心,说:“就其源头而言,我们天堂的所有花园都是象征天堂八福的可见形式或模型。因为所流入的八福提升了你们的心智,所以你们大叫:‘看哪,这里能看见天堂!’然而,未接受这流入者视这些乐园如同森林。凡热爱发挥作用者都接受这流入;凡热爱荣耀而非用者都不接受它。”后来,他又解释和教导了花园的每个细节所代表和象征的含义。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