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1.此后,天使对他们说:“还没到中午,请随我到我们君主的花园,它毗邻宫殿。”于是,他们就去了,在入口处,天使说:“看这天堂社群里最瑰丽的花园。”但他们回应说:“你说什么?这里没有花园。我们只看见一棵树,树枝和枝头上好象挂有黄金果实和银树叶,叶子边缘饰有翡翠;树下面有小孩子和他们的保姆。”对此,天使深情地说:“这棵树在花园中间,我们称它为我们的天堂之树;有人称它为生命树。但请靠近一点,你们的眼睛必打开,也必看见花园。”他们照做了,然后眼睛就开了,就看见树上结满美味的果实,有葡萄藤缠绕其上,树的顶端被果实压弯,垂向中间的生命树。
这些树连续成排种植,向外延伸并形成无尽的圆或环,就象一个永恒的螺旋。这是一个完美的树的螺旋,其中的物种,一个接一个,按着果实的珍贵程度排列。螺旋的开端与当中的那棵树之间有相当大的空隙,这个空隙闪烁着光芒,使得螺旋状的树,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发出连绵不断的光辉。第一行树是所有树种中最高贵的,郁郁葱葱,结有最珍稀的果实;这些树被称为天堂之树,有些东西则从未见过,因为它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于尘世。其次是产油的树,接着是产酒的树,然后是散发香味的树,最后是适合做木材、对工匠有用的树。在环或螺旋状的树丛里,到处有座位,这些座位是由伸出的树稍交织起来从后面塑成的,并以其果实点缀和装饰。在连绵不断的环状树丛中,有向花园敞开的通道, 这些通道还通向被花坛和苗圃分隔的草坪。
天使的同伴看到这些,失声叫道:“看哪,这里能看见天堂!无论我们的目光转向何处,触目所及的都是天堂乐园,它是妙不可言的。”天使听到这些赞叹很开心,说:“就其源头而言,我们天堂的所有花园都是象征天堂八福的可见形式或模型。因为所流入的八福提升了你们的心智,所以你们大叫:‘看哪,这里能看见天堂!’然而,未接受这流入者视这些乐园如同森林。凡热爱发挥作用者都接受这流入;凡热爱荣耀而非用者都不接受它。”后来,他又解释和教导了花园的每个细节所代表和象征的含义。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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