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0

740.这些事件发生

740.这些事件发生后,有声音从天堂传来,对拿号筒的天使说:“从所有这些人中挑出十个人,带到我们这里来。我们从主那里听到,祂要预备他们,以便三天之内我们天堂的热与光,即爱与智慧不会伤害他们。”于是,十个人被挑选出来,跟在天使后面。他们沿着陡峭的山路上了一座小山,又从这里攀上一座大山,那些天使的天堂就在这大山之巅。此前,这大山在他们看来,遥远得如同云中的苍穹。大门为他们敞开,当他们经过第三道岗哨时,引领他们的天使急忙赶到那社群或天堂的君主面前,宣告他们的到来。君主回应说:“让我的几个仆人带话给他们,我欢迎他们的到来,把他们领到我的前院,给他们每人配一个房间和卧室。再让我的几个侍臣和仆人伺候他们,满足他们的任何要求。”这一切照所吩咐的都安排妥当了。当他们被天使带进来后,就询问可不可以拜见君主。天使回答说:“现在是早上,中午之前见不到他。在此之前,所有人都在忙于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但你们被邀请吃午餐;然后你们将与我们的君主同坐席;在此期间,我会带你们到他的宫殿,见识里面的壮丽辉煌。”
  他们被带到宫殿后,先从外面观看它。宫殿非常宏大,由斑岩建成,地基是碧玉的。门前耸立着六个高大的青金石柱。房顶是由金瓦做的,高大的窗户则由最透明的水晶制成,窗框是黄金的。看完外边,他们又被带到宫殿里面,参观一个个房间;他们看见美到无法描述的装潢,天花板下面装饰着无与伦比的雕刻。靠墙的是熔合了黄金的银桌子,桌子上摆放着饰有宝石的各种有用物件,有些物件由整块宝石制成,被切割成天堂的形状。还有更多东西,是地上未曾见过的,因此,没人能相信天堂竟有这样的奇迹。
  他们被所看到的富丽堂皇惊呆了,天使说:“不要惊讶。你们看见的这些东西并非天使之手所造,它们是宇宙工匠的作品,作为礼物赠给我们的君主。所以,这是最高水平的建筑学,世上所有的建筑规则皆源自它。”天使继续说:“你们或许以为,这类东西会迷住我们的眼睛,冲昏我们的头脑,以至于认为这些就是我们的天堂之乐。但因为我们的心并不在它们上面,所以它们只不过是我们心之喜乐的附加物。只要我们视它们为附加物,是神的工艺,就会在它们里面看见神的全能和仁慈。”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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