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记事三:
我看到远处有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他们头上戴着帽子;一些人是神职人员,他们的帽子缠着丝带;一些人是平信徒,他们的帽子用金带镶边;他们都学识渊博。我还看到一些人包着头巾,他们是文盲。我走近,听到他们正在一起谈论神性能力的无限性,或说不受限的神性能力,他们说:“它若真的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律法行进,就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是一种能力,而不是全能。但谁看不出,律法的强制性不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当然,当我们想到全能,同时想到它必须遵循的秩序律法时,我们对全能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就像一只手靠在一根折断的棍子上一样倒下。”
当他们看到我在旁边时,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就像用锁链一样来限制神的人吗?真是太放肆了!你这样也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我们的救赎是建立在这信仰之上的,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仰的中心,将父神的全能放在它上面,除此之外,又加上了圣灵的运作。我们将这信仰的功效归因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因此,他只需宣告完全称义就足够了,完全称义凭神的全能而被赋予这信仰。但我们听说,你在我们的信仰中只看到荒谬或空虚,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任何神序。”听到这些话,我开口大声说:“先学习神序的律法,然后省察你们的信仰,你们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或旷野,里面有又长又弯的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结。但正如我们读到亚历山大所做的那样,当他看到戈耳迪之结时,就拔出剑来割断了它,从而解开了它的缠结,然后把它扔到地上,把它的绳子踩在脚下。”
听到这些话,那些聚集在一起的人咬住自己的舌头,想磨快它们,以便进行有力的反驳;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天在我上面开了,并从天上听见一个声音说:“你们要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是照着秩序的律法行事的。”这声音继续说:“神出于祂自己,如同出于秩序那样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了宇宙;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建立祂秩序的律法,人凭这些律法而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律法的实质是,人当信神,并爱他的邻舍;只要他出于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他就会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会与人结合,人也会与神结合。因此,人的信仰就成为一种活的和救赎的信仰,他的行为则变成仁爱,这仁爱也是活的和救赎的仁爱。然而,必须知道,神始终同在,不断在人里面努力和行动,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或说决不侵犯它。因为如果神侵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人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只有神在人里面的居所会留下来。这居所在地上和天堂里的所有人里面,甚至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里面;这是他们的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但神里面却没有人的相互居所,除非在那些照着圣言规定的秩序律法生活的人里面;他们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生命树的果子是他们的食物;而其余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周围,在那里与蛇交谈,吃这树上的果子;但后来,这些人被逐出天堂乐园。尽管如此,神不离弃他们,但他们却离弃神。”
戴帽子的人明白这些话,并表示赞同;但戴头巾的人却否认说:“这岂不意味着全能受到限制了吗?受限的全能是一个矛盾。”对此,我回答说:“根据公义与公平的律法,或根据铭刻在爱上面的智慧律法全能地行事,这并不矛盾。然而,宣称神能违背祂的公义和爱的律法行事才是一个矛盾,因为这不是出于公平和智慧。这样一个矛盾就隐含在你们的信仰中,你们的信仰是,神能仅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能把他挑选出来,赋予他一切救赎的礼物和生命的赏赐。然而,我将简要说明,神的全能是什么意思。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宇宙,同时将秩序引入宇宙的各个部分,或说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神也凭祂的全能来维护宇宙,并永远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一切律法;当有东西背离秩序时,祂会把它带回来,使它再次完整,或说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教会的秩序律法。当教会背离秩序时,祂就恢复它;当它完全堕落时,祂就亲自降世,通过那时祂所取的人身而披上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地狱。祂照着这些人各种不同的爱而把他们都排列成各个社群或会众;在天堂,这些社群或会众就像属世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祂将天堂社群合而为一,以便它们在祂面前可以如同一个人。祂以同样的方式将地狱社群聚集在一起,以便它们可以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后者和前者隔开,以免地狱向天堂施暴,或天堂折磨地狱,因为天堂越流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越遭受折磨。除非神每时每刻都这样做,否则一种野蛮的本性将进入人类,直到这种程度:他们不能再受任何秩序律法约束;因此,人类就会灭亡。除非神是秩序,并且是在秩序中的全能,否则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到这些话,那些戴帽子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把帽子夹在胳膊下面离开了;因为在灵界,聪明人都戴帽子。而那些戴头巾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是秃顶,秃顶表示愚钝。当他们都离开时,后者向左走,前者向右走。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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