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

74.记事三:

74.记事三:
我看见远处有很多人聚在一起,他们头上都戴着帽子。一些人的帽子上系有丝带,以表明他们是牧师。有些人是平信徒,其帽子边缘饰有金带。他们所有人都是有教养、有学问的。我还看见一些人头戴无檐帽,这些人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我逐渐接近,听见他们正一起谈论不受限制的神性全能,声称,若神性全能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法则行进,那它就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只是一种能力,而非全能。他们说:“但是,谁看不出没有任何律法的强制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毫无疑问,当我们思想全能,同时又思想它被迫服从的秩序法则时,我们原先对全能的观念就会崩溃,就象胳膊倚靠一根断了的拐仗一样。”
他们发现我在旁边,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如同用锁链那样将神束缚起来的人?太狂妄了!你这样做等于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这信是我们得救的基础,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当中,而父神的全能就在它上面,圣灵的作工则是附属。圣灵作工的功效就取决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以使他只需谈论称义的丰盛,称义的丰盛凭神性全能而存在于那信中。但我们听说你看到我们的信中只有虚空,并无一物,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神性秩序。”听到这里,我打破沉默,大声说:“先学学神性秩序的法则,再打开你们的信。你们就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以及里面又长又弯的怪兽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解不开的结。但是,我们读到亚历山大看到戈耳迪之结时是怎么做的,他拔出刀来,将它一刀两段,从而切断这结,然后将它扔在地上,用脚踩踏。”
这番话让这些会众咬住了自己的舌头,他们想磨快它们,以作出尖刻的答复,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我上面的天开了,并听到那里有声音传来说:“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照着秩序的法则行事。”这声音又说:“神通过作为秩序的祂自己,凭秩序创造了整个宇宙,并使它服从秩序。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设立他自己的秩序法则,以使他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法则就是,人当信神,并爱邻舍;他越以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就越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越将自己与他,以及他与神结合起来。他的信就这样成为活的得救之信,他的行为也变成仁爱,而这仁爱也是活的,具有拯救的功效。不过,必须知道,神不断临在,不断与人相争,并作用在他身上,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因为若神强迫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他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他里面只留有神的居所,而这居所在地上和天上的所有人里面,甚至也在地狱的人里面。因为这是他们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而人在神里面的相应居所只存在于那些照圣言中所颁布的秩序法则生活之人里面;这些人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他们也要吃生命树的果子。而剩下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的周围,与那里的蛇交谈,吃它的果子。但此后,他们会被逐出天堂乐园。然而,并非神离弃他们,而是他们离弃神。”
戴有檐帽的人理解这些话,并表示同意。但戴无檐帽的人反对说:“这样的话,全能岂不受到限制?受到限制的全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我回答说:“照着公义的律法公平行事,或照着爱通过智慧所铭刻的律法行事无所不能,这并不矛盾。相反,声称神能违背自己的公义和爱行事才是自相矛盾,因为这等于缺乏公平和智慧。若你们相信神能简单地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并赋予他一切救赎的恩赐和生命的奖赏,那你们的信就包含这种矛盾。不过,我会用几句话告诉你们神的全能到底是什么。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整个宇宙,同时将秩序植入宇宙万物。神还凭祂的全能维护整个宇宙,并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法则,直到永远。若有任何事物脱离秩序,祂就会将其带回,并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它的秩序法则。若教会脱离秩序,祂就会恢复它;若它彻底脱离,那祂就会亲自降世,通过祂所取的人形披戴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地狱。神照着他们各种不同的爱欲将天堂和地狱排列成各个社群或集合体;在天堂,这些社群和我们在世上所看到的天上众星一样多。祂将天堂中的各个社群联成一体,以便在祂眼里,他们如同一个人;同样将地狱的集合体联成一体,以便他们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这二者分开,以使地狱无法侵犯天堂,天堂也无法折磨地狱。因为那些地狱里的人照着天堂流入的程度而遭受痛苦、折磨。若非神时时刻刻这样做,这种野蛮的本性就会充斥人类,以致他们不再受任何秩序法则的约束,因此人类必要灭亡。若神并非秩序,全能就在秩序中,这些及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完这些话,那些头戴有檐帽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将帽子夹在胳膊底下离开了。在灵界,聪明人都戴着有檐的帽子。而那些头戴无檐帽的人则不然,这种人都是秃顶,秃顶表示愚蠢。后者离开去了左边,前者离开去了右边。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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