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记事三:
我看见远处有很多人聚在一起,他们头上都戴着帽子。一些人的帽子上系有丝带,以表明他们是牧师。有些人是平信徒,其帽子边缘饰有金带。他们所有人都是有教养、有学问的。我还看见一些人头戴无檐帽,这些人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我逐渐接近,听见他们正一起谈论不受限制的神性全能,声称,若神性全能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法则行进,那它就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只是一种能力,而非全能。他们说:“但是,谁看不出没有任何律法的强制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毫无疑问,当我们思想全能,同时又思想它被迫服从的秩序法则时,我们原先对全能的观念就会崩溃,就象胳膊倚靠一根断了的拐仗一样。”
他们发现我在旁边,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如同用锁链那样将神束缚起来的人?太狂妄了!你这样做等于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这信是我们得救的基础,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当中,而父神的全能就在它上面,圣灵的作工则是附属。圣灵作工的功效就取决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以使他只需谈论称义的丰盛,称义的丰盛凭神性全能而存在于那信中。但我们听说你看到我们的信中只有虚空,并无一物,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神性秩序。”听到这里,我打破沉默,大声说:“先学学神性秩序的法则,再打开你们的信。你们就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以及里面又长又弯的怪兽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解不开的结。但是,我们读到亚历山大看到戈耳迪之结时是怎么做的,他拔出刀来,将它一刀两段,从而切断这结,然后将它扔在地上,用脚踩踏。”
这番话让这些会众咬住了自己的舌头,他们想磨快它们,以作出尖刻的答复,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我上面的天开了,并听到那里有声音传来说:“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照着秩序的法则行事。”这声音又说:“神通过作为秩序的祂自己,凭秩序创造了整个宇宙,并使它服从秩序。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设立他自己的秩序法则,以使他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法则就是,人当信神,并爱邻舍;他越以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就越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越将自己与他,以及他与神结合起来。他的信就这样成为活的得救之信,他的行为也变成仁爱,而这仁爱也是活的,具有拯救的功效。不过,必须知道,神不断临在,不断与人相争,并作用在他身上,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因为若神强迫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他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他里面只留有神的居所,而这居所在地上和天上的所有人里面,甚至也在地狱的人里面。因为这是他们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而人在神里面的相应居所只存在于那些照圣言中所颁布的秩序法则生活之人里面;这些人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他们也要吃生命树的果子。而剩下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的周围,与那里的蛇交谈,吃它的果子。但此后,他们会被逐出天堂乐园。然而,并非神离弃他们,而是他们离弃神。”
戴有檐帽的人理解这些话,并表示同意。但戴无檐帽的人反对说:“这样的话,全能岂不受到限制?受到限制的全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我回答说:“照着公义的律法公平行事,或照着爱通过智慧所铭刻的律法行事无所不能,这并不矛盾。相反,声称神能违背自己的公义和爱行事才是自相矛盾,因为这等于缺乏公平和智慧。若你们相信神能简单地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并赋予他一切救赎的恩赐和生命的奖赏,那你们的信就包含这种矛盾。不过,我会用几句话告诉你们神的全能到底是什么。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整个宇宙,同时将秩序植入宇宙万物。神还凭祂的全能维护整个宇宙,并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法则,直到永远。若有任何事物脱离秩序,祂就会将其带回,并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它的秩序法则。若教会脱离秩序,祂就会恢复它;若它彻底脱离,那祂就会亲自降世,通过祂所取的人形披戴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地狱。神照着他们各种不同的爱欲将天堂和地狱排列成各个社群或集合体;在天堂,这些社群和我们在世上所看到的天上众星一样多。祂将天堂中的各个社群联成一体,以便在祂眼里,他们如同一个人;同样将地狱的集合体联成一体,以便他们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这二者分开,以使地狱无法侵犯天堂,天堂也无法折磨地狱。因为那些地狱里的人照着天堂流入的程度而遭受痛苦、折磨。若非神时时刻刻这样做,这种野蛮的本性就会充斥人类,以致他们不再受任何秩序法则的约束,因此人类必要灭亡。若神并非秩序,全能就在秩序中,这些及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完这些话,那些头戴有檐帽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将帽子夹在胳膊底下离开了。在灵界,聪明人都戴着有檐的帽子。而那些头戴无檐帽的人则不然,这种人都是秃顶,秃顶表示愚蠢。后者离开去了左边,前者离开去了右边。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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