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

74.记事三:

74.记事三:
我看见远处有很多人聚在一起,他们头上都戴着帽子。一些人的帽子上系有丝带,以表明他们是牧师。有些人是平信徒,其帽子边缘饰有金带。他们所有人都是有教养、有学问的。我还看见一些人头戴无檐帽,这些人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我逐渐接近,听见他们正一起谈论不受限制的神性全能,声称,若神性全能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法则行进,那它就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只是一种能力,而非全能。他们说:“但是,谁看不出没有任何律法的强制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毫无疑问,当我们思想全能,同时又思想它被迫服从的秩序法则时,我们原先对全能的观念就会崩溃,就象胳膊倚靠一根断了的拐仗一样。”
他们发现我在旁边,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如同用锁链那样将神束缚起来的人?太狂妄了!你这样做等于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这信是我们得救的基础,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当中,而父神的全能就在它上面,圣灵的作工则是附属。圣灵作工的功效就取决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以使他只需谈论称义的丰盛,称义的丰盛凭神性全能而存在于那信中。但我们听说你看到我们的信中只有虚空,并无一物,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神性秩序。”听到这里,我打破沉默,大声说:“先学学神性秩序的法则,再打开你们的信。你们就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以及里面又长又弯的怪兽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解不开的结。但是,我们读到亚历山大看到戈耳迪之结时是怎么做的,他拔出刀来,将它一刀两段,从而切断这结,然后将它扔在地上,用脚踩踏。”
这番话让这些会众咬住了自己的舌头,他们想磨快它们,以作出尖刻的答复,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我上面的天开了,并听到那里有声音传来说:“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照着秩序的法则行事。”这声音又说:“神通过作为秩序的祂自己,凭秩序创造了整个宇宙,并使它服从秩序。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设立他自己的秩序法则,以使他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法则就是,人当信神,并爱邻舍;他越以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就越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越将自己与他,以及他与神结合起来。他的信就这样成为活的得救之信,他的行为也变成仁爱,而这仁爱也是活的,具有拯救的功效。不过,必须知道,神不断临在,不断与人相争,并作用在他身上,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因为若神强迫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他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他里面只留有神的居所,而这居所在地上和天上的所有人里面,甚至也在地狱的人里面。因为这是他们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而人在神里面的相应居所只存在于那些照圣言中所颁布的秩序法则生活之人里面;这些人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他们也要吃生命树的果子。而剩下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的周围,与那里的蛇交谈,吃它的果子。但此后,他们会被逐出天堂乐园。然而,并非神离弃他们,而是他们离弃神。”
戴有檐帽的人理解这些话,并表示同意。但戴无檐帽的人反对说:“这样的话,全能岂不受到限制?受到限制的全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我回答说:“照着公义的律法公平行事,或照着爱通过智慧所铭刻的律法行事无所不能,这并不矛盾。相反,声称神能违背自己的公义和爱行事才是自相矛盾,因为这等于缺乏公平和智慧。若你们相信神能简单地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并赋予他一切救赎的恩赐和生命的奖赏,那你们的信就包含这种矛盾。不过,我会用几句话告诉你们神的全能到底是什么。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整个宇宙,同时将秩序植入宇宙万物。神还凭祂的全能维护整个宇宙,并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法则,直到永远。若有任何事物脱离秩序,祂就会将其带回,并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它的秩序法则。若教会脱离秩序,祂就会恢复它;若它彻底脱离,那祂就会亲自降世,通过祂所取的人形披戴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地狱。神照着他们各种不同的爱欲将天堂和地狱排列成各个社群或集合体;在天堂,这些社群和我们在世上所看到的天上众星一样多。祂将天堂中的各个社群联成一体,以便在祂眼里,他们如同一个人;同样将地狱的集合体联成一体,以便他们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这二者分开,以使地狱无法侵犯天堂,天堂也无法折磨地狱。因为那些地狱里的人照着天堂流入的程度而遭受痛苦、折磨。若非神时时刻刻这样做,这种野蛮的本性就会充斥人类,以致他们不再受任何秩序法则的约束,因此人类必要灭亡。若神并非秩序,全能就在秩序中,这些及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完这些话,那些头戴有檐帽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将帽子夹在胳膊底下离开了。在灵界,聪明人都戴着有檐的帽子。而那些头戴无檐帽的人则不然,这种人都是秃顶,秃顶表示愚蠢。后者离开去了左边,前者离开去了右边。

揭秘启示录 #618

618.“除了那十四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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