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9

739.此后,天使和

739.此后,天使和他的同伴回到聚会的地方,那里还有几队智者没有离开。天使召集那些相信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只是准许进入天堂,这种准许来自神性恩典的人;他们认为那时,那些被准许进入的人就体验到喜乐,就像世上那些在节日被允许进入皇宫,或受邀参加婚礼的人一样。天使对这些人说:“你们在这里稍等;我要吹号,那些在教会事物上以智慧著称的人就会来到这里。”几个小时后,有九个人来了,每个人都戴着月桂花环,作为其名声的象征。天使把这九个人领进聚会的地方,之前所有被召集的人都聚集在那里;当着他们的面,天使向那九个戴花环的人说话,说:“我知道,由于你们自己的愿望,并按照你们的想法,你们被允许升入天堂;现在你们已经回到这片较低或亚天堂的土地,对天堂的状态有了全面了解。因此,请告诉我们,天堂是如何向你们显现的。”

他们按顺序回答。第一个说:“从幼年,直到我在世上的生命结束,我对天堂的观念是,天堂是一个充满各种祝福、幸福、快乐和愉悦的地方;我若被允许进入那里,就会被这样的幸福氛围包围,尽情吸入它们,就像新郎在婚礼上,在与新娘一同步入洞房的时候。怀着这种观念,我升入了天堂,通过了第一道岗哨,也通过了第二道岗哨;但当我走到第三道岗哨时,护卫长向我说话,说:‘朋友,你是谁?’我回答说:‘这不是天堂吗?我出于诚挚的愿望升到这里,恳求你允许我进去。’于是,他允许我进去了。我看到一些白衣天使,他们围着我走动,看着我,喃喃地说:‘这里有一个没有穿天堂衣服的新客人。’我听见他们说的话,就想:‘我觉得这话就像主论到那个来参加婚礼,却没穿婚礼礼服的人所说的话。’于是,我对天使说:‘请给我这样的衣服。’但他们只是笑笑。然后,有一个人急忙从院子里出来,传令说:‘剥光他的衣服,把他赶出去,把他的衣服扔在他后面。’于是,我就被赶了出来。”

按顺序第二个接着说:“我和他一样,也认为只要我被准许进入我头顶上的天堂,喜乐就会在我周围流动,我必永远呼吸它们。我也得偿所愿。但当天使们看到我时,他们都逃跑了,彼此说:‘这是什么奇怪的预兆?夜鸟怎会到这里来?’我实际上感觉到一种变化,就好像我不再是人类的形状,尽管我没有变。这种结果是我吸入天堂的大气产生的。但很快就有一个人从院子里跑出来,传令让两个仆人把我带出去,沿着我上升的路把我带回来,直到我到了自己的家。当我在家里时,在我自己和其他人看来,我似乎又是一个人了。”

第三个说:“我对天堂的观念始终是地方的观念,而不是爱的观念。因此,当我进入这个世界时,我热切地渴望上天堂;看到一些人正在上升,我就跟着他们,并且被准许进入,但只走了几步。然而,当我想根据我对那里的喜乐和幸福的观念来取悦我的心智时,由于天堂之光(这光白如雪,本质上是智慧,如我所被告知的),我的心智陷入昏迷,我的眼睛由此一片漆黑,我开始发疯。接着,由于天堂之热(这热与光的亮度相对应,我现在明白它本质上是爱),我的心开始悸动,我充满焦虑,因内在痛苦而饱受煎熬,我直挺挺全身扑倒在地。当我躺在那里时,一个侍从从院子里出来,命令他们把我轻轻抬进我自己的光和热中;我一进入这光和热,我的灵和心就都恢复了。”

第四个说:“我对天堂的观念也源于地方,而不是源于爱。因此,一进入灵界,我就问一些智者是否允许升入天堂。他们告诉我,每个人都可以,但他要小心,免得又被扔下来。我对此一笑了之,就上去了,和其他人一样相信,全世界所有人都能接受丰满的天堂喜乐。但事实上,我一进去,几乎就死了;我的头和身体都遭受着疼痛和随之而来的折磨,我仆倒在地,像靠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爬到边缘,从而把自己扔了下来。后来,我被站在下面的一些人扶起来,并被带到一家客栈,在那里恢复了健康。”

剩下的五个人也讲述了自己上天堂的精彩故事,将他们生命状态的变化比作与鱼从水中被提到空气中时的变化,鸟从空中被提到以太中时的变化。他们说,经历了这些磨难之后,他们不再渴望天堂,只想生活在他们的同类中间,无论他们在哪里。他们补充说:“我们知道,在我们现在所在的灵人界,所有人都首先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好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好准备;准备好后,他们会看到为他们打开的道路,通往同类的社群,他们将与同类永远生活在一起;那时,他们喜欢走上这些道路,因为这些道路是他们爱的道路。”当所有组成第一次集会的人听到这些话时,他们都承认,他们对天堂也没有其它观念,只是认为它是一个地方,在那里,他们可以永远大口地喝着他们周围流淌的喜乐。

然后,拿号筒的天使对他们说:“你们现在看到,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不是取决于地方,而是取决人的生活状态;天堂生活的状态来自爱和智慧;由于功用包含爱和智慧,或说是两者的容器,所以天堂生活的状态来自功用中的爱和智慧的结合。如果我们说仁爱,信仰和善行,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仁爱是爱,信仰是真理,智慧来自真理,善行是功用。此外,我们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各种地方;否则就不会有住处或独特的居所。然而,这里的地方不是地方,只是基于爱和智慧的状态,或仁爱和信仰状态的地方的表象。

“凡成为天使的人,都带有自己的天堂在自己里面,因为他带有属于其天堂的爱在自己里面;事实上,人被造为大天堂的一个小样式或肖像、形像和预表;人的形式不是别的。因此,所有作为天堂的微型形式的人都会进入某个实际的天堂社群,或说每个人都会进入那个他作为其总体形式的一个特定形像或个体样式的天堂社群。所以当他进入那个社群时,他就进入了与他自己相对应的形式,因而进入这个社群,就像从他自己进入他自己,又像从社群进入他自己里面的社群,享有既与社群,也与他自己共同的生活。每个社群都像一个共同体,其中的天使就像构成总体的各个部分。由此可推知,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之人,在自己里面形成了地狱的形象;当他们在天堂里时,这种地狱的形像会受到两个对立面互相对抗的流注和暴力活动的折磨;因为地狱之爱是天堂之爱的对立面;因此,这两种爱的快乐像敌对势力一样相互碰撞,每次见面都会互相摧毁。”


诠释启示录 #1148

1148.“大理石”

1148.“大理石”表示被亵渎的感官真理。这从“大理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理石”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的思维和意愿的终端。这就是大理石的含义,因为“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尤表真理的表象。经上提到“大理石”,而不是石头,是因为所指的,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真理表象。被称为感官化的终端真理也被亵渎了,这一点从对那些被称为圣徒之人的坟墓、骸骨和尸体的崇拜明显看出来,尽管这些东西已经腐烂,并与地狱的东西相对应。如果教会的圣物没有被亵渎到这种程度,真正的身体感官会远离这些东西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然而,人是一个有罪的主体,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从前面所说的,以及之前对作为神,并从神那里存在于人里面的生命的证明可推知,从上述律法,即真理可进一步推知。邪恶被归咎于人,是因为感受并感知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的能力已经被赋予他,并不断被赋予他;他因处于这种状态,故也处于自由,并拥有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就本身而言,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要活到永远。正是出于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他才能貌似出于自己接受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所以主也让他知道良善来自祂,邪恶来自魔鬼,还让他通过教会中的真理来辨别良善和邪恶。当人知道这些事,主也赐予他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以及说和做它们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通过流注不断赐下时,他若不接受,就有罪了,或说成了有罪的主体。

但人被谬误欺骗的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他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自由和能力是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其至内层的流注的结果,并且这种流注永远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人拥有这种至内层。然而,来自主的生命进入这至内层之下的接受形式(理解力和意愿就居于这些形式中)的流注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事实上,流注会照着对邪恶和虚假的接受而减弱,甚至被夺走。总之,使人成为人,并使他与野兽区别开来的生命,就是在他的至内层里面,并因此在较低事物中普遍活跃的生命,他从中拥有自由,拥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的生命,持续不断地从主进入他;但由此而来,或源于这生命的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则照着接受而改变和不同。人生活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状态),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之快乐从地狱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地狱的流注进入他,而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之快乐从主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主的流注进入他,他不断被保持在对生命似乎来自他自己的感觉和感知中,并由此也不断被保持在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自由,以及接受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能力中。因此,他选择并接受邪恶和虚假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地狱;他选择良善和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天堂。

人自创造时就处于一种状态,即:他可以知道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他也可以在自己里面感知到这些,就好像它们来自他自己,当他如此感知到它们时,他就可以把邪恶扔进地狱,并接受良善,承认良善来自主。当他做这两件事,或说弃绝这一个,接受那一个时,他就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也不会因良善而邀功,或说使良善成为邀功的。然而,我知道,有许多人不理解这一点,并且也不想理解。但愿他们这样祷告:“愿主常与他们同在,愿主向他们仰脸,转面于他们,愿祂教导、光照、引导他们,因为他们凭自己不能做任何善事,愿祂准许他们活着;愿魔鬼不迷惑他们,不将邪恶倾倒在他们心里,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主不引导他们,魔鬼就会引导他们,并将各种邪恶,如仇恨、报复、狡猾和欺骗,都吹入他们,就像蛇注入毒液一样;因为魔鬼就在眼前,煽动并不断指责,当他遇到一颗背离主的心时,他就会进入,并住在那里,把灵魂拖入地狱。主啊,求你救我们。”这些话与前面所说的是一致的,因为地狱就是魔鬼。此外,这就是承认人要么被主引导,要么被地狱引导,因而在这两者之间,或处于一种中间状态。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1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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