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6

736.接着天使召集

736.接着天使召集了所谓智者的那支队伍,他们认为天堂的喜乐和由此而来的永恒幸福在于至高无上的统治和无尽的财富,在于超越皇室的华丽和超凡的辉煌,因为在圣言中,经上说,义人要作国王和王子,要与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远,并由天使服事;等等。天使对这些人说:“跟我来,我会把你们引入你们的喜乐。”他领着他们进入一个由柱子和金字塔组成的柱廊。柱廊前面有一个低矮的门廊,形成通向拱廊的入口。他领着他们穿过这个入口;他们看到那里有二十个人在等候。忽然,有一个扮演天使的人出现了,对他们说:“通往天堂的路要通过这个柱廊。请在此稍等片刻,做好准备,因为你们当中的年长者将成为国王,而年轻人将成为王子。”

他说完这话,每根柱子旁边都出现了一个宝座,宝座上有一件丝绸长袍,长袍上面有权杖和王冠;而每个金字塔旁边都出现了一个离地三肘或四英尺半的座椅;每个座椅上都有一条小金环组成的链子和两端用钻石扣系着的骑士团腰带。然后就听见一个声音说:“去吧,穿上你们的长袍,坐好等着。”年长者立刻奔向宝座,年轻人则跑向座椅,穿上长袍坐了下来。这时,一种浓雾从下面升起;当那些坐在宝座和座椅上的人吸入它时,他们的脸开始肿胀,他们的心开始起伏,他们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现在就是国王和王子。这雾是他们所痴迷的幻觉的散发物,或说现在激励他们的幻想的氛围。突然,一些年轻人出现了,好像是从天上飞下来的,每个宝座后面站着两个人,每个座椅后面站一个人,准备侍奉他们。然后,一个传令官不时地宣布:“你们这些国王和王子,稍等片刻;你们在天上的宫殿现在正在准备中。很快,你们的朝臣和护卫就会来把你们带到那里。”他们等啊等,直等到他们的灵被欲望耗尽,疲惫不堪。

三个小时后,他们头上的天开了,天使们俯视他们,怜悯地说:“你们为什么如此愚蠢地坐在那里,扮演不属于你们的角色?他们捉弄你们,把你们从人变成了偶像,因为你们一心盼望,你们要像国王和王子一样与基督一同作王,并有天使服事你们。难道你们忘了主的话,就是谁要在天上为大,就必作仆人(马太福音20:26-27)吗?因此,你们要学习作国王和王子,以及与基督一同作王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要有智慧,并履行功用;因为基督的国,即天堂,是功用的国。主爱所有人,所以向所有人意愿良善,而良善与功用是一样的。由于主通过天使,在世上则通过世人间接行善,或履行功用,所以祂向那些忠实履行功用的人赐下对功用的爱及其赏赐,即内在的祝福;这就是永恒的幸福。

“和地上一样,天堂里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和无尽的财富;因为那里有政府和政府形式,或说有各种形式的政府,因而有大大小小的权力和尊贵。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拥有宫殿和宫廷,其壮丽和辉煌超越地上的皇帝和国王;他们因朝臣、大臣和侍从的数量,以及他们制服的华丽而被荣誉和荣耀所包围。但那些被如此高举,或占据最高位置的人,是从那些心系公众福祉,而身体感官被宏伟壮丽所吸引,只是为了培养服从的人当中选出来的。由于公众福祉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在社群中,如在共同体中一样具有某种功用,而一切功用都来自主,由天使和世人貌似凭自己来履行,所以很明显,这就是与主一同作王。”当从天上听到这些话时,那些扮演国王和王子的人从宝座和座椅上下来,扔掉了权杖、王冠和长袍。那笼罩着幻想或幻觉氛围的浓雾从他们身上退去,一片亮云遮盖他们,云中有智慧的氛围;他们的心智由此恢复了理智。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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