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4

734.说完,该天使

734.说完,该天使带路,确信天堂喜乐仅是与天使最快乐地聚会,最甜蜜地交谈的这一组先跟随其后。他们在天使带领下,加入了北部地区的聚会,这里的人在世时对天堂的想法正是这样。有一座宽敞的大厅,这群人就在此聚集;厅内有五十多个房间,不同的房间谈论不同的话题。有的房间内谈论集市与街道的所见所闻;有的谈论有关女性的暧昧话题,偶尔穿插一些笑话,引得在场的人捧腹大笑。其它房间,有的正讨论从各种秘密渠道走漏的消息,涉及王室宫庭、政府部门、政治局势,再就是对当前形势的推断和猜测;有的谈论生意;有的谈论文学;有的谈论公共事务和道德行为;有的则讨论教会事务和宗教门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我蒙允许观察房子里面的情形,见有人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寻找回应他们情感及其喜乐观点的聚会。在聚会中,我发现了三类人:一类人迫不急切地想要说话,一类人急于提问题,一类人则热衷于倾听。
  这所房子有四道门,一道对着一个地区;我注意到,很多人从聚会的地方散开,勿忙离去。我跟随其中一些人到了东门,发现他们正拉长脸坐在门边。于是,我走到他们面前,问他们为何如此忧愁地坐在这里,他们回答说:“大厅的门都关上了,防止想要出去的人离开。我们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天了,时间全花在我们原先想要的聚会和谈话上,我们厌倦了持续不断地谈论,一点儿也不想听它的噪音。我们感到很无聊,就来到这扇门前敲门,但被告知,这里的大门只许进,不许出,我们要留在这里享受天堂的快乐;我们由此得知自己要永远呆在这里,所以心里悲愁,现在胸口压抑,我们开始焦虑。”
  然后,天使对他们说:“就你们的喜乐而言,这种状态就是死亡,你们原以为它们就是唯一的天堂喜乐,然而,事实上,它们只不过是天堂喜乐的附属物。”他们问天使:“那么,什么是天堂的喜乐?”天使简要回答说:“做有益于自己或他人的事就是天堂的快乐。用的快乐从爱得其本质,从智慧得其彰显。用的快乐通过智慧产生于爱,它是一切天堂喜乐的灵魂和生命。天堂有最快乐的聚会,它们兴奋天使的心智,愉悦他们的灵,使他们开心,焕发其身体活力。但他们享受这些,是在他们履行完自己的公职和工作之后。赋予灵魂与生命一切乐趣和娱乐的根本在于发挥作用。但若灵魂或生命被取走,附属的喜乐就不再是快乐,先是变得模糊,然后可以说毫无价值,最终令人厌恶和痛苦。”说完这番话,门被打开了,坐在门前的那些人一跃而起,逃回家中,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重新焕发生机。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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