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3.第七组,也就是其光线级别高,以致其他人看不见的那支队伍,来自东方天堂。他们和拿号筒的天使同属一个社群。当他们在天堂听说,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何为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时,彼此说:“这不可能是真的。基督徒中不会有这么浓重的黑暗和精神的麻木,我们何不下去,亲耳听听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那肯定是咄咄怪事。”
然后,他们对拿号筒的天使说:“你知道,每个人都想进天堂,对天堂的喜悦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死后都被允许体验自己想象的快乐;通过体验认识这些快乐的本质,并意识到它们是自己头脑中的空洞观念和胡思乱想,如此他们就被引导出来,并接受教导。精灵界的绝大数人,若在世时深思天堂,并对它的喜悦形成某种定见,以至于渴望体验它们,就会遇到这种情况。”听到这话,拿号筒的天使对从基督教界的聪明人中召集来的六组人说:“随我来,我会让你们体验你们所想象的快乐,从而进入天堂。”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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