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3.第七组,也就是其光线级别高,以致其他人看不见的那支队伍,来自东方天堂。他们和拿号筒的天使同属一个社群。当他们在天堂听说,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何为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时,彼此说:“这不可能是真的。基督徒中不会有这么浓重的黑暗和精神的麻木,我们何不下去,亲耳听听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那肯定是咄咄怪事。”
然后,他们对拿号筒的天使说:“你知道,每个人都想进天堂,对天堂的喜悦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死后都被允许体验自己想象的快乐;通过体验认识这些快乐的本质,并意识到它们是自己头脑中的空洞观念和胡思乱想,如此他们就被引导出来,并接受教导。精灵界的绝大数人,若在世时深思天堂,并对它的喜悦形成某种定见,以至于渴望体验它们,就会遇到这种情况。”听到这话,拿号筒的天使对从基督教界的聪明人中召集来的六组人说:“随我来,我会让你们体验你们所想象的快乐,从而进入天堂。”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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