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3

733.第七组,也就

733.第七组,也就是其光线级别高,以致其他人看不见的那支队伍,来自东方天堂。他们和拿号筒的天使同属一个社群。当他们在天堂听说,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何为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时,彼此说:“这不可能是真的。基督徒中不会有这么浓重的黑暗和精神的麻木,我们何不下去,亲耳听听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那肯定是咄咄怪事。”
  然后,他们对拿号筒的天使说:“你知道,每个人都想进天堂,对天堂的喜悦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死后都被允许体验自己想象的快乐;通过体验认识这些快乐的本质,并意识到它们是自己头脑中的空洞观念和胡思乱想,如此他们就被引导出来,并接受教导。精灵界的绝大数人,若在世时深思天堂,并对它的喜悦形成某种定见,以至于渴望体验它们,就会遇到这种情况。”听到这话,拿号筒的天使对从基督教界的聪明人中召集来的六组人说:“随我来,我会让你们体验你们所想象的快乐,从而进入天堂。”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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