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1. 我曾见一位天使在东方天堂下飞翔,手里拿着号筒,向着北、西、南方吹响。他身披斗篷,斗篷随着他飞翔在后面飘动。他束的腰带因镶有红宝石和蓝宝石而光芒四射。他飞下来,轻轻落地,就在我附近。一着陆他就四处走来走去,然后看见我,就向我走来。我在灵里,以这种状态站在南部地区的一个山冈上。他走近后,我向他打招呼说:“发生什么事?我听到你的号声,看见你从空中落下来。”天使回答说:“我被派来召集最著名的学者,他们来自基督教国家、现居于这个世界,都有最敏锐的头脑,因智慧而颇负盛名,聚会的地方就是你现在所站的这个山冈,他们将就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主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阐明他们在世时的所思、所悟,以及相关智慧。
我被派来执行这项任务,因为一些尘世来的新人被准许进入我们东方天堂的社群,他们报告说,整个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因此也不知道天堂什么样。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兄弟和同胞都十分震惊,吩咐我下去,发出公告,召集精灵界最有智慧的人(精灵界是所有人类离世后首先聚集的地方),以便我们通过多方面的声音确切了解,对于来生,基督徒是不是真的处于浓密的黑暗和深深的无知。”然后这个天使又说:“稍等片刻,你将看到成群结队的智慧人来到这里,主必为他们预备聚会的大厅。”
我等候观望,半小时后,见有两队人从北方来,两队从西方来,两队从南方来。他们一到,拿号筒的天使就把他们领进预备好的大厅,他们占据的位置是依所来的地区指定好的。共有六组或六队人,还有来自东方的第七组,但由于它的光线级别较高,故不为其他人所见。集合完毕,天使解释了召集他们的原因,并要求各组轮流阐述他们关于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智慧。然后每组围成一圈,脸朝圈内,彼此面对面,以便他们能忆起在世时对它持有的观点,然后进行讨论,讨论过后报告它们。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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