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圣餐就像约,在条款达成一致后,这约就被起草,最后加盖印章执行。主自己教导说,祂的血是约;因为当祂拿起杯子,递出去时,祂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新约”是指新的约;因此,在主降临之前由先知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旧约,而在祂降临之后由福音作者和使徒们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新约。“血”,以及圣餐中的酒,都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TCR 706, 708节);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所立的约本身。因为主作为圣言,即作为神性真理降临;由于这是祂的血,所以在代表基督教会的以色列教会,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撒迦利亚书9:11);主被称为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 耶利米书31:31-34; 诗篇111:9)。此外,根据世上的秩序,在适当考虑条款后,一份安全且有约束力的约就应该签署并盖章。没有签名,遗嘱或遗赠算什么呢?一个合法的判决若没有签署法令来批准它,算什么呢?没有授权令,一个王国的高级职位算什么呢?没有随附的确认函,任何职位的晋升算什么呢?没有与前房主签署买卖协议,或达成一致,拥有房屋算什么呢?如果没有获得奖励的目的或目标,并且裁判员或适当的官员不以某种方式保证承诺的奖励,那么向任何终点前进,或向任何目标赛跑,从而获得奖励算什么呢?最后提到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便连简单人也可以看出,圣餐就像(接受神的)签名、印章、徽章,或甚至向天使证明的证据或证明函,表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就是神的儿子;它也像一把打开天堂房屋的钥匙,他们将永远居住在这房屋里。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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