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圣餐的情况类似于立约,协议条款谈妥后就签署这约,最后封印。主亲自教导我们,祂的血就是立约;因为当祂拿起杯,递出去时,就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26:27, 28;马可14:24; 路加22:20)
新约就是新的盟约,故,主降世前由先知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旧约,而祂降世后由福音传道者和使徒所写的则被称为新约。“血”以及圣餐中的酒,都表示圣言的圣真,这一点可见于前文(n.706, 708)。圣言也是主与人,以及人与主所立的约本身,因为主以圣言,即圣真降下来。由于这是祂的血,所以在象征基督教会的以色列教会,那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撒迦利亚书9:11);主被称为“众民所立的约”(以赛亚42:6; 49:8; 耶利米书31:31-34; 诗篇111:9)。
此外,为了能有某种保证,并且它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必须要有一个签署标志,这符合尘世的秩序。没有签署标志的任命或意志会是什么样?若没有使判决生效的签署标志,人怎么判决?没有委任状的王国高官是什么样?没有书面的确认文件,人如何晋升职务?没有与业主签订买卖或销售协议,人怎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除非有赢得奖金的某个目的或目标,或主管官员不知何故确定了赌注,否则人怎会到达目的地或追逐目标,从而赢得奖金?最后加上这几个例子作为说明,是为了使头脑简单的人也能明白,圣餐就是一种保证、印章、象征和证据,以表明,甚至在天使眼里,配领圣餐者就是神的儿子,它还象一把钥匙,开启他们在天堂永远居住的家门。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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