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圣餐的情况类似于立约,协议条款谈妥后就签署这约,最后封印。主亲自教导我们,祂的血就是立约;因为当祂拿起杯,递出去时,就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26:27, 28;马可14:24; 路加22:20)
新约就是新的盟约,故,主降世前由先知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旧约,而祂降世后由福音传道者和使徒所写的则被称为新约。“血”以及圣餐中的酒,都表示圣言的圣真,这一点可见于前文(n.706, 708)。圣言也是主与人,以及人与主所立的约本身,因为主以圣言,即圣真降下来。由于这是祂的血,所以在象征基督教会的以色列教会,那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撒迦利亚书9:11);主被称为“众民所立的约”(以赛亚42:6; 49:8; 耶利米书31:31-34; 诗篇111:9)。
此外,为了能有某种保证,并且它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必须要有一个签署标志,这符合尘世的秩序。没有签署标志的任命或意志会是什么样?若没有使判决生效的签署标志,人怎么判决?没有委任状的王国高官是什么样?没有书面的确认文件,人如何晋升职务?没有与业主签订买卖或销售协议,人怎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除非有赢得奖金的某个目的或目标,或主管官员不知何故确定了赌注,否则人怎会到达目的地或追逐目标,从而赢得奖金?最后加上这几个例子作为说明,是为了使头脑简单的人也能明白,圣餐就是一种保证、印章、象征和证据,以表明,甚至在天使眼里,配领圣餐者就是神的儿子,它还象一把钥匙,开启他们在天堂永远居住的家门。
32启1: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写信给教会中的那些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写信给七个教会。在圣言的灵义上,“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是指一个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事实上,所有人可以说都通过仁爱而具有血亲关系,通过信仰而具有姻亲关系;因为仁爱能带来结合,而信仰不能,除非它来自仁爱。当信仰来自仁爱时,仁爱带来结合,信仰则带来联系或交往;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主吩咐所有人都要成为“弟兄”,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12:49; 马可福音3:33-35)
“母亲”是指教会,“弟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所以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如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 约翰福音20:17)。然而,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和权贵称他们的血亲和姻亲,或说亲戚和邻舍为弟兄,但后者不能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主;你们说得对,我本来就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将他们的祖先雅各的所有后裔都称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将以扫的后裔也称为“弟兄”,但将非出身于这两人的后裔称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里的人,所以在灵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要对同伴,各人要对弟兄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同一先知书: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申命记:
不可向同伴或弟兄追讨。(申命记15:1, 2)
诗篇: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以赛亚书: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弟兄说,要刚强。(以赛亚书41:6)
在反面意义上,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诽谤。(耶利米书9:4)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叫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以及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爱或良善的人,“同伴”是指一个处于信仰或真理的人。但由于信仰源于仁爱,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每个人也都照着良善的品质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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