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圣餐的情况类似于立约,协议条款谈妥后就签署这约,最后封印。主亲自教导我们,祂的血就是立约;因为当祂拿起杯,递出去时,就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26:27, 28;马可14:24; 路加22:20)
新约就是新的盟约,故,主降世前由先知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旧约,而祂降世后由福音传道者和使徒所写的则被称为新约。“血”以及圣餐中的酒,都表示圣言的圣真,这一点可见于前文(n.706, 708)。圣言也是主与人,以及人与主所立的约本身,因为主以圣言,即圣真降下来。由于这是祂的血,所以在象征基督教会的以色列教会,那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撒迦利亚书9:11);主被称为“众民所立的约”(以赛亚42:6; 49:8; 耶利米书31:31-34; 诗篇111:9)。
此外,为了能有某种保证,并且它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必须要有一个签署标志,这符合尘世的秩序。没有签署标志的任命或意志会是什么样?若没有使判决生效的签署标志,人怎么判决?没有委任状的王国高官是什么样?没有书面的确认文件,人如何晋升职务?没有与业主签订买卖或销售协议,人怎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除非有赢得奖金的某个目的或目标,或主管官员不知何故确定了赌注,否则人怎会到达目的地或追逐目标,从而赢得奖金?最后加上这几个例子作为说明,是为了使头脑简单的人也能明白,圣餐就是一种保证、印章、象征和证据,以表明,甚至在天使眼里,配领圣餐者就是神的儿子,它还象一把钥匙,开启他们在天堂永远居住的家门。
722.神、仁、信是教会的三个共性,因为它们是得救的普遍方法,凡学过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理解这一点。为了使人拥有宗教信仰,或教会的东西在他里面,神必须被承认,若理性还有一丝属灵成分,那么它本身就会坚持宣称,为了人能拥有宗教信仰,心里有教会的东西,神必须被承认。所以,若人不承认神却领受圣餐,就是对它的亵渎。他眼看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心里却在想:“这不就是一个没用的仪式吗?这饼和酒跟我桌子上的有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得领受它们,免得被祭司与大众指责,背上无神论者的骂名。”
继承认神之后,使人配领圣餐的第二个方法就是仁,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可知。从圣言的这段经文也明显可知:
第一诫命就是爱主超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22:34-39;路加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仁。(哥林多前书13:13)
还有: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9:31)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7:19, 20; 路加3:8, 9)
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表明,他们处处被严厉训诫,要通过和解与悔改持守仁爱。我从英国读给领圣餐者的祷文中只引用以下一段:
配领圣餐的道路和方法是:先按照神的诫命检查自己的生活和话语;你要觉察自己犯了哪一条,是从意愿上冒犯的,还是从话语、行为上,要为自己的罪悲愁,向全能的神忏悔,以达到修正生活的目的。若你意识到自己的冒犯不但违背神,而且还违背邻舍,那么你必须与他们和解,尽你所能准备好退赔与补偿,因为一切伤害与罪过都是你给他人造成的;同样要准备好宽恕冒犯你的人,如同神宽恕你在祂手里的冒犯;否则领受圣体只会增加你的罪孽。所以,如果你们当中有谁是神的亵渎者,圣言的妨碍或诋毁者,通奸者,或心怀恶意、嫉妒,或犯下其它严重罪行,就必须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领受圣餐;免得领受之后,魔鬼象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你里面,使你充满罪孽,给你带来肉体与灵魂的双重毁灭。
配领圣餐的第三个方法是信主,因为仁与信是一体,就象春天的热与光一样,由于二者的结合,每棵树得以再生。同样,使每个人存活的,正是属灵之热(即仁)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信主会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必永远活着(约翰11:26)
父的意愿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6:40)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3:15, 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3:36)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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